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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
来源,包
了社会因素、个人因素、经济因素、战
因素、宗教因素、律法因素、
德的因素、天灾和人祸因素等等,诸多的因素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将
在“金字塔”各个阶层、各个地位、各个行业、各个角落的人们逐级淘汰到了社会最底层的江湖世界。
长年给一些人家“拉帮
”;市井里的
氓地痞最
衷跟娼
厮混,间或也喜

骗
、诱
、拐骗、抢夺、
、贩卖良家妇女等等不法的勾当,这类过着极其混
的堕落的生活方式的人通常是一些犯罪集团的成员,老百姓称呼这些堕落一族为“锅匪”、“地痞
氓”、“
”、“采
贼”。
第三
来源则是
于比较单纯的个人原因,他们的总人数只占江湖世界纭纭众生里的极少数,但却是江湖世界中最
粹的风
人
,他们往往是一些在各个领域中独树一帜的杰
人
:他们中既有被黑暗的官场规则淘汰
局的清廉官吏、知名文人和武学宗师,也有被统治阶级迫害的宗教领袖和政坛名
;既有一文不名的落拓的诗人、梨园名旦、民间艺术家,也有声名显达的杏林名宿和能工巧匠。他们其实是一群对社会、对客观世界有着自己独到见解的社会
英,虽然为世人所尊崇,却往往在主
社会怀才不遇,或生不逢时,或被统治阶级所不容,或被打击,或不甘同
合污,以致于难以有所作为遂对现实社会产生不满而选择避居江湖。
第一
是社会因素,即源自于主
社会各项竞争当中遭到失败的失意者。这些失败的人是“江湖人”的最主要的来源,包括:在江湖谋求
路的科场落第书生,在官场倾轧中失败的文官武吏,在土地兼并中破产的小地主和农民,在商业竞争和各类风险中遭到失败破产的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等。他们失业后迫于生计不得已加
了宾幕、清客、帮闲、脚夫、
手、
浪艺人、乞丐、娼
、走私贩和盗匪
寇等等下九
的职业大军,这一
分人占据了江湖群类总人数的十之八九。
第二
是源于个人和社会的综合因素,即某些人的个人行为被当时主
社会的宗教、
德和法制等秩序规范所不容许,继而成为当时主
社会秩序和规范的被排斥者和被迫害者,为逃避迫害和歧视,也为追求自由生活,他们不得已逃避于江湖间。比如:被祖国驱逐的
亡政客,被家族排挤的庶
、小弟,被父兄抛弃的破落
弟,被政府视为异端贬逐的诗人学者,被律法不容的逃亡犯人,被世俗规范不齿的私奔男女,以及世世代代被人们贬抑蔑视的优伶娼
,败尽家产的破落
,躲灾避祸的亡命徒、以及不务正业的游手闲汉等等。
尽
他们如此被主
社会大众所批驳,但他们中有很大一
分人却并非天生就是生于
沟的,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早年往往有着很优越的社会地位,甚至
于主
社会“金字塔”里的中上层家
,只是后来因为
原因不得已而
落于下层江湖社会。至于让他们沦落于下九
的那些原因,考究起来更为复杂,包
了经济、政治、战争、社会、个人等等诸多综合因素,但往变不离其宗,所有造成他们沦落江湖的原因都可以归纳为以下三
:
这片奇异江湖世界其实一直存在于我们的
边,并且伴随着人类历史
程而发展延续着,区别只在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形态的江湖世界,不同的时代也有着不同来源、不同
质的江湖人
所有这些居无定所自由
浪着的“江湖人”,就象一群生活在“金字塔”最底层的黑暗
沟里的生
,虽然
光无法普及他们,雨
无法
泽他们,但他们却始终存在着,并从事着各
各样的、为主
社会的人们所鄙薄的谋生行当,顽
的生存着。
虽然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却不同于寻常的江湖匹夫,他们或者自命清
孤芳自赏终老林泉,或者独善其
不问世事,或者广收门徒开宗立派,或者著述立说自成一家,或者游历四方传业授
。他们创造的
神财富多彩多姿,同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的组成
分。
如同那些被木匠从同一棵木材上切锯下来弃之不用的遗材一般,他们被当作社会的边角废料,抛向自生自灭的江湖间;又如同那些藏
于金字塔的
隙里沙石尘埃,在受到暴风、雨
双重的侵蚀和冲刷时,被带
了“金字塔”底暗无天日的排
沟里,最终汇聚成了这片
彩
墨的神秘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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