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之前曾经有女
网友提
过“荣誉”、“尊严”的问题,我觉得那样提
问题比较正常,虽然有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拿别人的生命锻造保命符的嫌疑。现在王先生提
“荣誉”和“尊严”,跟那些女
网友又有所差别了。女
还可以说为自己的安全考虑,王先生作为男
,又为了谁考虑?
女人的是男人,唆使女人送命的也是男人,围观的同样是男人,最后看不起受害者的也是男人。
男人
到这个份上,就的确可耻了。当然,王先生的本意应该不是如此,他也是对很多男人的观
不认同的。
当“所有的”这
不分青红皂白的字
现之时,
于一个知识分
的良心,就必须将这
字
“批死”。所谓“批死”,也就是将其危害
最大限度地揭示
来,当然不是批斗而死,跟网络
氓那些下三滥行径更应该有所区别。
能够通过文字的方式来“批死”,写大字报就太过分了。也许王先生以为,对
犯只判十年甚至更少是个不公正的判决,所以要受到侵害的女孩
迫
犯杀死自己然后好枪毙
犯。但无论如何,王先生在这里又是一
可笑的逻辑,放弃最
的“生命权”去维护一
小一些的“尊严”的权利,还要“所有的女孩”都去这样
,真是从小读《烈女传》长大的。
我向来以为,一个男人,如果对女人是不是“烈女”太用心,这个男人就是卑劣的。我觉得陈岚女士批评的“男
尊严”正是可以跟王先生对号
座的。“保住了荣誉,保住了尊严,比保住
女
更重要”,这句话尤其可笑。“
女
”虽然是生理上存在的,但保住
女
之所以“重要”,还不是因为“荣誉”、“尊严”,还不是陈岚所说那
女人背后的男人的“尊严权”?看上去说的轰轰烈烈,其实是把一
陋习的两
解释方式拿来
比较,本
就没有
下之分,又何从
行比较?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
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其实在“批死”王先生的过程中,他的一些观
还是值得借鉴的。即使在看上去反抗没有希望的境况下,还是有反抗成功的可能的。女
应该多接受这方面的训练,有些时候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可以打得那个要
你的人狼狈而逃。关键是要看准时机,找准地方下手,而且要有连续作战的毅力。其实在这
境况面前,不是男人把女人打昏
,就是女人把男人打昏逃跑,否则就唯有躺下不动一途。一招得手,就得后面的动作跟上,直到对方躺下为止。如果没有
好这个准备,又没有飞
的素质,最好还是不要反抗吧。但这个能力其实很容易
备的,练上一个星期,估计也就够用了。总之觉得有反抗成功的可能就尽量反抗,觉得没有可能就不要反抗了。反抗成功的生存率是百分之百的,不反抗的被
率也是百分之百的,生存且不能得到彻底保障。但反抗不能成功也要去反抗的被杀率却非常之
,至少也是被打昏或者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