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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2/3)

森看了一会儿就对这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失去了兴趣。他从柜台后站起来,随手拿起一把枪到后腰,检查了一下自己藏在夹克里的武

这张脸完全陌生,不是记忆中任何一个在哥谭市里已经打了名声的人森十分确定对方本不是哥谭人,他上全都是外来人的味,就是那……那燥的,平稳的,让人浑放松,昏昏睡的气息。

那女人说发现怀的时候孩已经很大了,不能打,所以脆生下来送给他,作为给他的分手礼——他发现小男孩儿的时候他被包在粉的彩纸里,只一个脑袋,脖上还系了一个的蝴蝶结。

这么多年也算是养情,小兔崽争气,森本来是因为自己白天没时间照顾他才送他去读书,反正学费不贵,没想到小崽的成绩好,拿到了韦恩家的一等奖学金,老师亲自找上门来,希望这孩“不负责任的父母”能对他多上心。

者转森看了过来。

“请。”那人又重复了一遍,语调温柔,并且微微侧过,让开了位置。

怎么说,天快亮了,酒馆关门的时间到了。

不知这个闯者到底了什么但谢天谢地,看起来他编了一个不错的谎话。

他哼着歌,打开门之前心情都相当不错,直到他敲响了大门,而门后了一张英俊、温柔的面孔。

在此之前森以为自己的速度已经足够快。

“嗯好。”艾布特乖乖答应下来,转走回餐厅坐好。

“请。”那张脸的主人低声说。

“爸爸?”他的小男孩说,从餐厅里走来,手里拿着咬了一的吐司,“你回来了。”

很好,都在,那么是时候回家了。

他没有娶老婆,但有一个英俊的小男孩儿,前女友留给他的。

“艾布特,快吃完早餐好去上学。”森说,用余光注视着为他开门的陌生人,“我和叔叔有事要谈。”

看不见的时候森还有底气说老不要你扔哪儿扔哪儿,孩都送到门了,他也只能自认倒霉地收下这个分手礼

穿着睡衣,神清醒,没有任何受到威胁和恐惧的迹象。

森艰难地咽了唾沫,老老实实地走了门,一边在脑里疯狂思索着这家伙到底是谁。

“起来,起来了你们这群醉鬼,”腰大膀圆的壮汉店员开始吆喝着把喝得醉醺醺的客人往外赶,实在醉得厉害的就搜光他的钱包,拿走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再把他扔到门外,“关门了!老板说了,我们关门了!”

但他从未设想过这件事,有人能不费灰之力地夺走他的枪,甚至快到他本反应不过来,记忆还停留在他的手摸怀中那个刹那,手指尖还残留着金属的凉意,然而那把本该在他手上的小玩已经被开门的人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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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是他在哥谭市里的大小势力中如鱼得的重要原因,当其他人从隐蔽枪、瞄准、开枪时需要一秒的时候,他只需要半秒,当别人需要半秒时他只需要四分之一秒,短短的时间差让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

森就带着孩搬到了现在的小区。

他也想过遇到速度比他更快的人会怎么样,答案是到时候死的人会是他。

天知他们能谈什么,但愿艾布特回来以后看到的不是他的尸

和多数同样危险的工作的哥谭人不同,森的家在一个净、安全、整洁的小区里。

刚留下小兔崽的时候森也不是没后悔过,可哥谭市的孤儿院都不是好地方,送婴儿过去跟送他去死没什么两样,森从来都不是心泛滥的人,所有哥谭人都不是,可好歹也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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