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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3/4)

推六”下云:“

他月仿此。”句法放此,放、仿古通。御览十六引京氏律术:“孟之月,则太簇为,沽洗为商,宾为角,南吕为征,应钟为羽,大吕为变,夷则为变征,他月效此也。”据宋本“效此”亦是“

放此”之误。他放此者,谓于人上他有病痛者,即于其石人,亦还自也。

〔一二〕“力”,封氏闻见记作“乃”,秦本仍作“力”。

〔一三〕封氏闻见记作“石贤士”,御览八六0作“贤君”,准“鲍君”、“李君”例,作“贤君”是。

〔一四〕封氏闻见记“辇”作“骈”。

〔一五〕“天”,郎本、程本作“缯”,拾补云:“绛天二字见封燕然山铭,旧作绛缯,误。”案:文选张衡思玄赋:“扬芒熛而绛天兮。”吕延济注:“绛,赤也,言南方火气盛芒角,天为赤也。”续汉书百官志五补注引汉官仪:“烟炎绛天。”隶释十二执金吾丞武荣碑:“旗绛天。”宋书索虏传:“长沙王义欣檄司兖二州云:红旗绛天。”此俱作“绛天”之证。抱朴外篇诘鲍:“

血绛路。”梁书武纪上:“移檄京邑文:朱旗绛寓。”用法相同。封氏闻见记一本“绛”作“障”,傅玄魏德颂:“朱旗翳天。”,障、翳义近。

〔一六〕汉代都尉于郡内分而治,故称尉。说文:“护,救视也。”

〔一七〕“沫”,何本、郎本、程本、郑本作“末”,汉书沟洫志注,师古曰:“沫音本末之末。”封氏闻见记作“数年稍自休歇”。

〔一八〕御览七四一引作“后饼母为说乃止”,又八六0引作“数年前饵母闻之,为人说之,乃无复往者”。此文省饵母申说事,当据补。抱朴意篇:“汝彭氏墓近大,墓有一石人。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过荫彭氏墓树下,以所买之饼,暂着石人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行路人见石人上有饼,怪而问之,或人太平广记引“人”下有“调”字云:此石上广记作“人”有神,能治病,愈者以饼来谢之。如此转以相语,云:痛者石人,腹痛者石人腹,亦还以自,无不愈者。遂千里来就石人治病,初但肋广记作“初豚”,后用羊,为立帷帐,弦不绝,如此数年。忽日前忘饵母闻之,乃为人说,始无复往者。”即袭用此文。

世间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语声气,所说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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