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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1/4)

臣丧,以巫祝桃茢。【】传曰:楚人使公视禭,公使巫以桃茢先祓殡。周礼戎右:赞牛弭桃茢。郑司农于丧祝云:丧祝与巫以桃厉执戈在王前。以桃茇除,虽圣人不废,例以巫家之说而鄙之,可乎”

〔一四〕拾补云:“语衍。”拾补识语云:“案齐语如谓太史公世家为世家言矣,战国策本名长短语。”

〔一五〕史记孟尝君传以此为苏代。

〔一六〕“”原作“涩”,拾补校作“”,云:“即淄字,作涩讹。”今据改正。水经淄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

淄入濡。”

〔一七〕史记作“木偶人与土偶人相与语”。战国策赵策一:“苏秦说李兑云云”,亦引此喻,作土梗与木梗,岁时广记五引战国策高诱注云:“东海中有山名度朔,上有大桃树,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下有二神人,一曰余与,二曰郁雷,主治害鬼,故世刊此桃余与、郁雷,正岁以置门户,号之曰桃梗。”

〔一八〕拾补“谓”上据战国策及御览引补“桃梗”二字。

〔一九〕“埏”,齐策作“挻”,老子:“挻埴以为器。”释文:“

挻,始然反,河上云:和也。声类云:柔也。”

〔二0〕续汉书注“国”下有“之”字,齐策作“今子东国之桃梗也”,亦有“之”字,当据补。说苑正谏篇“东国”作“东园”。

〔二一〕齐策“隆”作“降”。器案:隆、降古通,礼记丧服小记注:“以不贰降。”释文:“降一本作隆。”战国策魏策:“

休祲降于天。”曾、刘本作“休烈隆于天”。说文隆从生降声。书大传隆谷,郑注:“隆读如厖降之降。”荀子天论:“隆礼尊贤而王。”韩诗外传作“降”。盖隆从降声,古音本同,如诗“我心则降”,即读“降”为“隆”也。隆雨,即上文之霖雨,霖、隆古同声通用,诗云汉以临与融、宗、宫、躬通押,汉避殇帝讳,改隆虑作林虑,俱其证。

〔二二〕“去”字原无,拾补据齐策补,今从之。

〔二三〕史记苏秦传:“秦四塞之国。”正义:“东有黄河、有函谷、蒲津、龙门、合河等关;南山及武关、峣关;西有大陇山及陇山关、大震、乌兰等关;北有黄河、南塞:是四塞之国。”

〔二四〕见襄公二十九年。

〔二五〕楚康王卒在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

〔二六〕杜注:“诸侯有遣使赗禭之礼,今楚欲依遣使之比也。”

〔二七〕左传“帛”作“币”,注云:“先使巫祓除殡之,凶邪而行禭礼,与朝而布币,无以异也。”

〔二八〕杜注:“茢,黍穣也。”案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注:“桃,鬼所恶。茢,萑苕,可扫不祥也。”正义:“下云:荆人使公亲禭,巫先拂柩。时荆王以襄二十八年十二月死,至明年正月,则殡来已久,得有始行袭礼,巫先拂柩者。彼云袭者,谓加衣于殡,非为尸加衣,故下云拂柩。及左传云祓殡而禭,是既禭也。公以楚人无礼于己,故公用天子未袭之前,君临臣丧之法,以巫祝桃茢也。”又案说文:“,黍穣也。茢,芀也。”又释芀曰:“苇华也。”芀亦作苕,尔雅谓之薍。郑玄注周礼:“

茢,苕帚。”诗毛传:“薍为萑,萑苕盖谓薍穗。”据此,则茢乃萑苕之帚,杜训为黍稷,改字说经,究不如从本训之为得也。

〔二九〕杜注:“礼,君临臣丧乃祓殡,故楚悔之也。”器案:礼记檀弓此云:“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郑注云:“巫祝,桃茢,君临臣丧之礼。”即本檀弓本文为说,杜祓殡之说,未知何据。

〔三0〕以下左传昭公四年文。杜注:“陆,道也,谓夏十二月,日在虚危,冰坚而藏之也。”

〔三一〕杜注:“黑牡,黑牲也。秬,黑黍也。司寒,玄冥,北方之神也,故物皆用黑。有事于冰,故祭其神也。”

〔三二〕杜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也。”古今注上舆服:“辟恶车,秦制也,桃弓苇矢,所以祓除不祥。”

〔三三〕淮南说林篇:“雚苇有丛。”雚、萑古通。

〔三四〕见本味篇。

〔三五〕今本吕览脱“薰以萑苇”句,严可均辑全秦文据本书及续汉书礼仪志注引补。

〔三六〕大宗伯职:“其正室皆谓之门子。”郑注:“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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