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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3/4)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少傅,时大司徒侯霸友,及丹被征,遣昱候于,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与君结,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篇:“昔侯霸之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也。”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礼:“父为士,为天。〔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兵革并起〔八〕,朕被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百行〔二二〕,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族乎抗〔二五〕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

〔一〕礼记丧服小记:“父为士,为天、诸侯,则祭以天、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此似有脱文。

〔二〕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稷,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疏云:“中庸云: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礼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为天,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为天、诸侯,祭以天、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也。”

〔三〕“裳”,拾补作“常”,古通,胡本误作“尝”。

〔四〕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路悠远,山川阻,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公曰:

德不加焉,则君不飨其质;政不施焉,则君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别列风淮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周德既衰,于是稍绝。”是应氏此文,原本尚书大传,而陈氏定本、氏疏证俱未引以为说,何也。

〔五〕汉书纪:“六年诏云: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之极也。”

〔六〕见汉书纪六年。

〔七〕“海内”,汉书作“天下”。

〔八〕汉书有“万民苦殃”句。

〔九〕汉书“朕”下有“亲”字。师古曰:“被,谓甲胄也。”又陈胜传注:“师古曰甲也;锐,利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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