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自贯。钱氏笺疏曰:“
汉书扬雄传备列雄所着书,独无方言。常璩华
国志及艺文志小学类亦但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亦不及方言。东汉一百九十年中,未有称扬
作方言者;至汉末应劭风俗通义序始称:周、秦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二十七年,尔乃始正。又劭注汉书引杨雄方言一条。是称扬
作方言者,案自劭始。至魏孙炎注尔雅,吴薛综述二京解,晋杜预注左传,张载、刘逵注三都赋,皆递相证引;沿及东晋,郭氏遂注其书;后儒称扬
方言,盖由于是。郭氏云:三五之篇着。与歆书
十五篇之数正合。而隋书经籍志云:方言十二卷。旧唐书称:别国方言十三卷。是并十五为十三,断在郭注后、隋以前无疑矣。又风俗通义序取答书语,详
本末,云:方言凡九千字。今计本文实万一千九百余字,盖
云此书本未成也。观其答刘歆书言:
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又云:张伯松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又云:如可宽假延期,必不敢有
。其曰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则正在构缀时也;曰颇示其成者,则尚有未成者也;曰宽假延期,必不敢有
,则谓他时成书之后也;书中自十二卷以下,大率皆仅举其字,不言何方,其明证也。当歆求书时,撰集未备,歆
借观未得,故七录不载,汉志亦不着录。至卷帙字数之不同,或
云既卒之后,侯芭之徒,搜其遗稿,私相传述,不免辗转附盗,如徐铉之增说文,故字多于前;厥后传其学者,以汉志无方言之名,而小学家有别字十三篇,不着撰人名氏,恐其假借影附,故证其实
于扬
,遂并为一十三卷,以就其数,故卷减于旧欤至宋志又云十四卷,当因刘歆书及扬
答书向附籍卷末者,亦别为卷而并数之,无可疑也。”
案:华
国志蜀都士女篇言“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当即本之应氏“言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之说,钱氏言“常志不言扬
作方言”,可谓失之眉睫。汉志着录之别字,钱大昕三史拾遗亦以为:“即扬雄所撰方言十三卷也。本名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或称别字,或称方言,皆省文。”案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载东平王所着有别字,盖仿雄书而为之。
〔一一〕意林作“余虽不才,敢比隆于斯人”。史记刘敬传:“哭泣之声未绝,伤痍者未起,而
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一二〕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郑玄注:“述谓训其义也。”疏云:“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
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修述者之谓明,则
游、
夏之属是也。”
昔客为齐王画者〔一〕,王问:“画孰最难孰最易〔二〕”曰:“犬
最难,鬼魅最易。”犬
旦暮在人之前,不类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无形者不见,不见故易〔三〕。今俗语虽云浮浅,〔四〕然贤愚所共咨论,有似犬
,其为难矣;并综事宜于今者,孔
称:“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五〕”俾诸明哲〔六〕,幸详览焉。
〔一〕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无“客”字。
〔二〕何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作“最易”,无“孰”字。
〔三〕何本、郎本、钟本作“无形者不见故易”,不重不见二字。
韩非
外储说左上:“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
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
,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即此文所本。淮南
泛论篇:“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
者,何也鬼魅不世
,而狗
可日见也。夫存危治
,非智不能,而
先从王念孙说乙正称古,虽愚有余;故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言,圣王弗听。”后汉书张衡传:“譬犹画工恶图犬
,而好作鬼魅,诚以实事难形,而虚伪不穷也。”刘昼新论正赏篇:“由今之人画鬼魅者易为巧,摹犬
者难为工,何者鬼魅质虚,而犬
质
也。”
〔四〕汉书东方朔传赞:“其事浮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