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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hua易数(卷二)(5/7)

走。见李则问讼得理,逢冠则问名得官。鞋为百事和谐,阖则诸事可合。难以详备,在于变通。

此即叶音之义。

及夫在我之,实为彼事之应。故我心忧者,彼事亦忧;我心乐者,彼事亦乐。我适闲,彼当从容;我值忙,彼当窘迫。

此即自己之应,“近取诸”之义。

究观人之,须详系之辞。将叛者,其辞惭;将疑者,其辞支。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此一动一静之应,“近取诸”之义。

又推五行,须详八卦。卦吉而应吉终吉,卦凶而应凶终凶。卦应一吉一凶,事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察动静之机,事事相关,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应动静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机又在于师传。纵万象之纷纭,惟一理而贯。务要相机而发,须要临事而详。

此言占卜之理在于变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知事之隐微。诸葛前,定吉凶于顷刻。皇甫坐端之妙,淳风鸟觉之占,虽所用之有殊,诚此理之无异。

此言三要灵应妙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会著之灵。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窍,莫能悟其奥。故得其说者,宜秘;非其人者,莫传。轻天机,重遭谴。造之,可以。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灵应之妙,不可轻传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也。

用生克篇之四

十应奥论

十应固于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见吉兆而终须吉,若逢凶谶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黄金白银,为世之宝,三要得之,必以为祥。十应之决,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锐兵,世谓凶,三要得之,亦以为凶;十应之说,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产见少男,三要得之为生之喜,十应见少男则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应以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者,不可失应也。

十应目论

十应并以卦为主,诸用卦为用。每以内分外,用卦参观为妙。内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内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内外卦全吉,则断然吉。全凶则断然凶。其内吉外凶,风凶外吉,又须详理以断吉凶,慎不可胶鼓瑟也。外卦十应之目,则有天时、地理及写字等,其十一类之应,并以卦为主,而随其所应以为用也。

复明天时之应

如天无云,明朗之际,为乾之时。乾、兑为,则比和而吉;坎为,则逢生而大吉。坤、艮为,则气。震、巽为,则见克而不吉矣。晴霁日中,为离之时,坤、兑为则吉。雨雪为坎之时,震、巽为则吉,离为则不吉。雷风为震、巽之时,离为则吉,坤、艮为则不吉。此天时之应也。

复明地理之应

茂树秀竹,为震之地。离与震、巽为则吉,坤、艮为则凶。江湖、河地、川泽、溪涧为坎之地,震、巽与坎为则吉,而离为则不吉。窑灶之地为离,坤、艮并离为则吉,而乾、兑为则不吉。岩之地为艮、乾、兑与艮为则吉,坎为则不吉。此地理之应也。

复明人事之应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不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老人属乾,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吉凶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某人。此人事之应也。

复明时令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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