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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动dang的年代】(3/3)

大业律》要轻的多。也有所改,更加适合当时的社会环境。

一个社会集团要想长远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在唐代,均田制府兵制三省六制科举制等制度都为这个庞大的国家注了鲜活的血,它们是唐朝不可分割的一分,都为这个国家的发展繁荣起到了自己的作用下面我们先来介绍两制度——均田制和府兵制。均田制起于北魏,府兵制起于西魏,到了唐代。均田制和府兵制都成了大唐王朝盛的支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北魏孝文帝改革,对于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历史意义,有关历史教课书上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无论是积极的影响还是消极的影响,大家闭着睛都能背来,在这里我就不罗嗦了。

我想说的是,大家可还记得孝文帝当时推向了一项土地制度,想起来了吗?没有想起来也没有关系,我可以提醒你。就是这个——均田制。

当了皇帝的李渊作为全国最大的地主(这皇帝地主理论,向《明朝那些事儿》致敬),控制着大量的土地,他一个人要是这么多地。一定得把自己累死,这亏大发的买卖作为明人的李渊是说什么也不会的。可是这么多土地又不能让它空着,那样太浪费了。这可咋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土地分去,分给那些没有土地或是土地很少的农。让他们耕,然后自己收租。一年到也不少赚,而且又不累,有钱赚李渊当然兴了,而且这也不是他开的,在老早以前老祖宗们就曾经亲自试验过,这个制度很好,风险小,收可观,于是李渊在武德七年颁布均田令,实行均田制。

均田令规定,每个纳税人(丁男,成年男在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之间)授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分田。纳税人死后分田由政府收回,永业田归自己所有,可以传给孙后代。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唐代无论是土地分还是纳税都不是,而是丁,即成年男(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之间),有一个丁,就纳一个人的税,有两个丁,就纳两个人的税,童叟无欺,公平合理,谁也别想赖账。

土地分完了,剩下的就是收租,但是这可不能收,你说今年收一石(音,古代度量单位),就收一石,你说收十石,就收十石,虽然你是皇帝,这也是不可以的。

即使你要剥削老百姓,也要在老百姓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剥削,要不然老百姓人家一年就生产十石,全让你给收走了,老百姓还活不活了,人家吃啥喝西北风?

取卵这事,李渊知对自己没有好,所以他是不会的,既然如此就需要一制度将政府每年要收的东西稳定下来,也就是制订一个行之有效的赋税制度,唐代实行的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度。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度是相对应的,均田制是土地分制度,租庸调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的赋税制度。当然这个纳税还是以丁为基础,一个丁每年向政府上二石粟,称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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