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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年,日本派兵
驻琉球,并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号,不再向清政府
贡。
见形势不妙,琉球国向宗主国清政府告急,派遣尚德宏到中国求助。尚德宏到达福州后,向闽浙总督何璟和福建巡抚丁日昌明此事,又通过他们向清廷急报。但清政府
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只是给驻日公使何如璋下了个命令,命他调查此事。实际上,当时的日本只有陆军常备军万余人,海军4000人,军舰15艘,且多破损不能
海。虽然何如璋对此事尽心竭力,但由于清廷在对日
涉时过分注重情理,没有适时炫耀武力,反使日本摸清了清政府的懦弱本
,变本加厉。
此一“分岛改约”案在清政府内
引起非议。清政府以李鸿章为原办议约之人,又熟悉日本情势,令他统筹全局。李鸿章上奏折称:“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唯有以延宕一法,最为相宜。”清政府最终采纳了李鸿章的建议,对“分岛改约”案置之不理。
1878年4月,日本政府悍然决定废琉球为郡县。虽然琉球上下并不甘心亡国,但囿于国力弱,无力抗衡日军。日本政府令琉球国王尚泰到东京听候
置。当时他正
染重病,所以派王世
前往东京,亲自哀求日本政府暂缓国王赴日的行期,以为缓兵之计。此时的琉球一心
望清政府能够救其
火。8月0日,日本政府在何如璋
照清政府旨意的喋喋不休的
涉声中,正式宣布改琉球为郡县,声明琉球与中国的关系由日本外务省
理,琉球终于没有逃脱被日本吞并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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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鸿章的“延宕一法”即“拖”的政策,既不能也无力阻止日本吞并整个琉球群岛,结果是中方在琉球问题上一无所得,同时也等于默认了日本对琉球的占领,使得华夏失去了由东海
太平洋的重要通
。(未完待续。。)
1880年月,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
“分岛改约”案,即琉球群岛的北
和中
岛屿属日本
理;琉球群岛的南
诸岛如
古岛八重山,则归清政府
辖。作为
换条件,中国应修改日清通商条约,允日享有最惠国待遇。据此,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等人与日方代表
行商谈,1880年10月8日草签了《琉球条约》及《酌加条款》。
187年10月,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鹿儿岛县秉承明治政府的旨意,令琉球王
伊江等人
朝拜。伊江等人从鹿儿岛乘船
发,先抵达品川,后
朝拜。当时,琉球的贺表上写的本是“琉球国王尚泰”,而日本外务省擅自去其国号,改为“琉球尚泰”。明治天皇下诏将琉球王室“升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第二年,又下诏书命琉球受内务省
辖,租税上缴大藏省,将其纳
日本内政的轨
,而这一切都没有获得琉球国的同意。
但也从未正式承认琉球系日本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