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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7/10)

领的黄丝绸睡衣,是那直接就可以去的款式。那件睡衣又又长,前的丝绸像是了墨,被血染成了黑在外的棕褐上也有几块血迹。

夫看着他,面无表情地说:“黄衣之王(译者注:《黄衣之王》是国小说家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所创造的克苏鲁神话中一本虚构的受诅咒剧本。)。我之前看到过有本书叫这个名字。我猜,他喜。昨晚我替他收拾过一些行李。不过他倒不是什么胆小鼠辈,像他这样的家伙一般都很胆小……对不对?”

红发姑娘走到角落,坐到一张矮脚垫椅上,低盯着地板。这是一间舒适的小卧室,跟客厅一样简单随意,但又不失格调。地上铺了张咖啡的雪尼尔绒地毯,房间里的雕木质家棱角分明,致的梳妆台上面是镜,下面是书桌一样的设计,既有屉,也有可以放下双的地方。另外还摆了一面方形镜,上面安着一盏圆灯。房间角落有一张玻璃桌,上面放着一只晶的灵缇犬和一盏鼓状台灯,那台灯斯夫之前也在其他地方看到过。

夫不再打量这间卧室,重新将视线落到莱奥帕尔迪上。他轻轻撩起金的睡衣,把伤仔细检查了一遍。弹直接穿过心脏,周围的肤也都烧焦变血不多,应该是中弹之后立就断气了。

他右手搭在床上另外一个枕上面,一把小型瑟自动手枪就躺在他手里。

“简直就是艺术。”斯夫指着莱奥帕尔迪说,“这一枪可真漂亮。我猜,是标准的近距离击。他甚至都把自己的睡衣撩起来了。我听说过这手法。一把瑟763手枪的杰作。确定是你的枪吗?”

“确定。”她依然低看着地板,“就在客厅的桌里——里面没有弹,但是有弹壳。我不知这是为什么。那枪是别人给我的,我甚至都不知怎么装弹。”

夫笑了笑。红发姑娘忽然抬起,看到他脸上的微笑,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不指望有人相信我。”她说,“我想,我们还是报警吧。”

夫心不在焉地,拿香烟叼到嘴上,在间上下来回晃动着。因为之前莱奥帕尔迪的那一拳,到现在他的嘴还是红的。他用拇指指甲划着一火柴,把烟燃,慢慢吐一缕烟雾,轻声说:“用不着喊警察,还没到时候。你就跟我说吧。”

红发姑娘说:“你知的,我在kfqc电台唱歌。每周去三个晚上,在一档15分钟的汽车节目里。今晚也跟平时一样去上节目。阿加莎和我回到家,噢,那时差不多十半。到门的时候,我想起家里没苏打了,就让阿加莎去买,酒商店在三个街区之外的地方。后来,我就自己屋了,屋里有一奇怪的味。我也不知那是什么味儿,反正就觉好几个男人在这儿待过似的。我走到卧室,就看到他现在这副样。我看到那把枪,就赶去查看,然后我知我完了。我不知要怎么办。即使警察能证明我的清白,但从此以后,不我走到哪儿……”

夫直截了当地问:“他在你卧室……是怎么来的?”

“我不知。”

“继续。”他说。

“我锁上门,脱下衣服,那家伙就那样躺在床上。然后我去浴室洗澡,打算想些办法,如果能想到的话。后来,我从卧室来,锁上门,把钥匙下来。那时阿加莎也回来了,不过,我想她应该没怎么注意。嗯,洗完澡,我也稍稍振作了些。我在外面喝了一杯,就来给你打电话了。”

她停下来,指尖,在左边眉上捋了几下。“这就是全,斯夫——绝对没有撒谎。”

“家帮佣最打听闲事。恐怕这个阿加莎好奇心更重——要么就是我猜错了。”斯夫走到卧室门旁边,看了看门锁,“我敢打赌,你家有三四把钥匙都能把这锁打开。”他走到窗边,摸摸窗闩,隔着玻璃看看下面的草地,漫不经心地说:“金你吗?”

她尖着嗓,几乎是恼火地说:“他从没过任何女人。几年前,在旧金山的时候,我在他的乐队待过一段时间,当时有一些愚蠢的传闻是关于我和他的。其实都是媒的捕风捉影。现在那些传闻又现了,反正都是媒在炒作,为他在这儿的演造势。我今天下午就是告诉他,我不会再容忍这事情,也绝不会让人们认为我跟他还有任何关系。他的私生活荒无度,早已经在娱乐圈传开了。而这个圈,本来就不是什么淤泥而不染的行当。”

夫说:“唯一拒绝他的,是不是只有你的卧室?”

红发姑娘的脸唰的一下红到了

“可能听起来有些下。”他说,“不过,我必须得个清楚。这也是情理之中,对不对?”

“嗯,我想是的。我不认为我是唯一一个。”

“你去透透气吧,去外面喝一杯。”

她站在那儿,隔着床直直地看着他。“我没有杀他,斯夫。我今晚压儿都没让他这栋房。我不知他会过来,也不知他过来要什么。信不信由你。反正这事情没那么简单。在这世上,恐怕没有谁比莱奥帕尔迪更珍惜自己可的小命了。”

夫说:“那是当然,亲的。去喝一杯吧。他是被谋杀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圈。你去吧。”

夫默默地站在那儿,一动没动,直到听到外面的声响,确定她已经到了客厅。他才掏自己的手帕,将莱奥帕尔迪右手的那把枪拿起来,把表面仔细地了一遍,然后取弹匣,又倒里面所有的弹壳,枪膛里的那个也取了来,一个一个地净。他重新装好弹,把枪放回莱奥帕尔迪手里,让他把枪握指扣在扳机上。然后让那只手自然垂到床上。

他在床铺上翻了翻,找到一个膛弹壳,把弹壳净,放回原来的位置。他把手帕拿到鼻前,苦着脸闻了闻,然后从床边绕到衣柜前,打开房门。

“把你的衣服给忘了,臭小。”他小声咕哝

他那件米呢外就挂在挂钩上,底下是一条,上面扎了蜥蜴腰带。旁边挂着一件黄的丝绸衬衫,上面还吊着一酒红领带。跟领带的手帕,从他外前的袋里耷拉来,大约有四英寸长。地上放着一双豌豆棕的羚羊革运动鞋,里面是一双短筒运动袜。旁边是一条黄的缎面短,上面用绣着名字的首字母。

夫仔细地在那条灰上摸了摸,翻到一个革钥匙扣。他从卧室来,沿着十字走廊来到厨房门。这是一扇实木门,漂亮的弹簧锁上面着一把钥匙。他下钥匙,用钥匙扣上的那串钥匙挨个试了试,发现都不能打开,于是把原来那把钥匙重新上,到客厅去了。他打开前门,径直走了去,对蜷缩在沙发角落里的红发姑娘看都没看一,就一把将门关上。他在门外继续挨个试着那串钥匙,终于有一把能把门锁打开。他开门屋,回到卧室里面,将钥匙扣重新放到灰袋里。然后朝客厅走去。

红发姑娘依旧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直直地盯着他。

夫倚在炉架上,了一烟:“在电台的时候,阿加莎一直跟你在一起吗?”

。“应该是的。所以,他有这里的钥匙咯。你刚才就是在检查钥匙,对吗?”

“没错。阿加莎来你家事多久了?”

“差不多一年了。”

“她偷过你的东西吗?我的意思是,一些小东西。”

德洛丽丝·奇奥萨有气无力地耸耸肩:“又有什么关系呢?大多数女佣手脚都不净。时不时偷儿脂粉,拿块手帕、袜什么的。是的,我想她过这样的事。她们认为这都是理所当然的。”

“好的女仆可事,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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