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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4/10)

名气也不小。”

“你已经过气了。”特·昂格里奇说,“你那最后一张照片是你永远的痛,那些慕你的女人们都不知吧。”

安格斯愣住了。维多利脸开始泛白,他慢慢放下自己的杯,随即手垂到一边。他有力地穿过地毯,站在特·昂格里奇面前。

“那只是你认为的罢了。”他厉声呵斥,“但我警告你……”

特·昂格里奇怒目以对:“听着,你这位风云人,你把那一千元放在地上,是因为某些无赖曾威胁你如果你不照,就会对你泼硫酸。我捡起那一千元,但我一也没分到,钱分文不动回到你手中。你却因为这件事重获盛名,那价值远远超过了这一千元的十倍,但你最终一分钱也不用破费,真是一好戏。”

安格斯厉声:“说够了没,混小。”

“你说什么?”特·昂格里奇冷笑着,“你不是希望我说实话吗?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讨厌担惊受怕的胆小鬼,听见没?”

维多利呼急促。突然间他挥起拳特·昂格里奇的下狠狠砸去。这一拳打得特·昂格里奇的左摇右晃,他睛先是眨了眨闭上了,然后睁得老大。他甩甩,冷静地说:“维多利,肘朝上,拇指朝下,你再这样打下去手会断的。”

维多利向后退,摇摇,看着自己的大拇指。他的脸不再煞白,脸上也渐渐浮现笑容。

“对不起。”他懊悔地说,“真的非常对不起,我实在听不了别人这样侮辱我。但我真的不认识这个男人,我想你还是把他带走吧,中尉。还要着手铐,这样有些不光彩,是不是?”

“这些话说给你那些走狗听吧。”特·昂格里奇说,“这小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安格斯走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起来吧,我们走吧。你是没见过好人吧,还在这里发疯。”

“比起他,我更喜那些无赖。”特·昂格里奇说

他慢悠悠地站起来,拖着脚在地毯上行走,走过的地毯皱的。

靠墙站着的两位警察加边的行列一起走,他们离开了这间大屋,经过一拱门。安格斯和另一个男人随其后,他们一同在私人大厅里等电梯来。

“你到底想怎样?”安格斯突然了一句话来,“为什么要对他大吵大闹的?”

特·昂格里奇笑着说:“我发脾气,气没撒而已。”

电梯到了,他们乘电梯下行,之后来到切斯特塔的一间宽敞、寂静的大厅。有两名警卫正慵懒地靠在大理石桌的一边,两名店员则保持警惕地站在后面。

特·昂格里奇抬起他被手铐束缚着的手,用手指了个致敬的动作。“怎么回事,怎么一个记者都没来?”他揶揄,“维多利才不希望这个消息这么密不透风。”

“别停下脚步,你这自作聪明的小。”一位警察没好气地说,猛拉他的手臂。

他们走过长廊,从一个侧门去,门是一条窄街,树梢都快垂到地面上了。透过影影绰绰的树梢向远看去,城市的光就像一片金黄的地毯倾泻而下,红光、绿光、蓝光和紫光光溢彩,相辉映。

没两下特·昂格里奇就被放倒在第一辆车的后座里,两辆车嗡嗡地发动引擎。安格斯和另一个男人从他的两边分别上车。车驶过一段下坡路,在泉区向东转,在黑夜里无声地行驶了无数个英里。在泉区与落日区汇的地方,车往市中心开去,朝着市政厅耸的白塔方向。到达广场时,第一辆车盘旋直上洛杉矶街,一路向南,另一辆车则沿着原来的路径向前开。

片刻过后,特·昂格里奇嘴角向下,往旁边看了看安格斯。

“你要带我去哪儿?这可不是去你们总的路。”

安格斯慢慢转向他,他的肤黝黑,表情严峻。过了一会儿这位大警察向后靠,在夜中打了个哈欠。他一言不发。

汽车的行驶路线从洛杉矶街转向第五大,又向东驶向圣佩德罗,再次向南驶过了好几个街区,驶过安静的和喧闹的街区,有的街区能看到安静的男人们坐在摇摇坠的门前,有的街区能看到不同人的恶们聚在一起,在廉价餐厅、药店前,或是装着老虎机的啤酒店前嬉笑脸、接耳。

到达圣拉时再次向东行驶,沿着路边缓缓回到午街,在午餐车附近一个角落停下。特·昂格里奇不由有些愁眉苦脸,但他没吭声。

“好了。”安格斯慢吞吞地说,“把他放开吧。”

特·昂格里奇另一边的警察从背心里掏一把钥匙,打开手铐的锁,他很享受手铐碰撞在一起叮当作响的声音,然后才把手铐收起来放到后面的袋。安格斯打开车门,从车里走来。

“下来。”他把低到肩膀的位置冲车里说。

特·昂格里奇从车上下来。安格斯在街灯下走了一小段路,然后停住脚步,示意,之后从外里摸一把枪。他轻声说:“除此之外,我们没有选择了,不然就得惊动整个镇上的人。尔森是唯一认识你的人,你有什么想法吗?”

特·昂格里奇拿着枪,轻轻摇,把枪悄悄地回自己的外,站在停在路边的警车前面。

“我想,那个望风的女孩被人发现了。”他不不慢地说,“有个女孩在那附近鬼鬼祟祟地待着,但也有可能是凑巧罢了。”

安格斯默默地注视了他好一会儿,然后,又回到车里。车门猛地一下关上了,车沿着路边匀速行驶,突然间加速离去。

特·昂格里奇沿着圣拉向南走向中央大。走了不久,一块发光招牌他的视线,十分晃,上面是紫的字——主宰者俱乐。他踏上宽敞的、铺着地毯的阶梯,一步一步走向嘈杂的舞曲声。

4

女孩想要从空间狭小的舞池走过来,就得沿着舞池边星罗棋布的桌走。她的无意间碰到了一个男人的肩膀,那男人伸手来握住她的手,脸上还笑嘻嘻的。她生地笑着,挣脱那男人的手,继续走着。

她今天穿了一件青铜的无袖连衣裙,上面镶着金属亮片,棕卷发落在脖上,这样打扮比她那天穿着破旧的呢大衣、着廉价的毡帽有气质多了,甚至比那些踩着很跟鞋、着大长、腰一览无余、上斜着笨重的、遮住一只耳朵的金礼帽的女人还要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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