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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4/10)

期里,情况一直如此。但是后来,元帅夫人竟仁地想要把我的孩领一个回来。她知我在老大的襁褓中放了一个暗码,因此便让我告诉她,而我也就告诉她了。于是,她便派她的心腹仆人拉罗什去寻找,可是,尽事隔不过十二三年,但拉罗什寻来找去,并未找到。要是孤儿院的登记簿保存完好的话,要是认认真真地去找的话,那暗码是不会找不到的。不怎么说,寻找失败并没让我怎么生气,如果这孩一生下来,我就关注他的命运,那才让我更恼火哩。如果人家图索骥,随便拿一个孩来说是我的,我一定会疑惑果真是我的孩呢还是别人给掉了包。那样一来,我心里会打鼓,反而更加揪心,我也就味不到这之乐的全情趣了,而这之乐至少应从孩小时候起便朝夕相,才能得以维系。长期的离开一个你还没认识的孩,势必要削弱而且最终要消除父母对女的情的,而且,你永远不会像你自己亲自喂大的孩一样去送给别人去大的孩的。我在此所说的,就我的过错的后果而言,是可以减轻我的过错的,但就其源而言,则只有加重我的罪孽。

有件事提一提也许是不无益的:那个拉罗什通过泰兹的介绍,认识了勒瓦瑟尔太太。格里姆继续把她养在德耶,挨着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近在咫尺。我搬走之后,就是通过拉罗什先生一直继续给这个女人送钱去的,而且,我相信他也常替元帅夫人送给她。因此,尽她老是抱怨,但日过得肯定是不错的。至于格里姆,由于我本就不喜谈论我应该痛恨的人,所以我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同卢森堡夫人谈起他。但她曾多次逗我谈起他,却不告诉我她对此人有何看法,也从不让我看此人与她是否相识。由于我不喜对我所喜的、对我又毫无保留的人留一手,特别是在与他们有关的问题上,所以,自那时起,我有时便要想到她对我的那保留态度,但那也只是因别的事情自然而然地引发的。

自从我把《弥儿》给卢森堡夫人之后,很久没有听见说起它。最后,我才听说在黎已同书商迪舍纳谈妥易,并通过后者同阿姆斯特丹的书商内奥姆达成协议。卢森堡夫人把我要同迪舍纳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寄来让我签字,我认那笔迹是尔泽布尔先生没有亲笔给我写的那些信的同一个人的笔迹。我信我的这个合同是经这位官员的认可并在他面前拟订的,所以便放心大胆地签了字。迪舍纳为这书稿将付我一半稿酬——六千法郎,而且,我记得还有一二百本样书。我签好一式两份合同之后,便将它们卢森堡夫人所希望的那样寄回给她了。她把其中的一份给了迪舍纳,另一份自己留下了,而没有退还给我,而我也再没有见过它。

我结识了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虽对我的隐退计划有所妨碍,但没让我完全抛弃它。即使当我在元帅夫人面前最风得意之时,我也总是到,只有我对元帅先生和她的那真情实才能使我忍受得了他们周围的那些人。而我最犯难的是如何把这真情实同更适合我的味而又较少地损害我的健康的生活方式协调起来。尽他们尽心尽力地照顾我的,可那份尴尬和那些晚餐还是使我的健康每况愈下。在这方面,正像在其他方面一样,他们的关怀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譬如,每天晚上,晚宴之后,一向早睡的元帅先生,总是不容分说地把我叫走,让我也早去睡。只是在我的灾祸降临之前不多时,他才不知何故不再对我如此关心了。

早在发觉元帅夫人态度变得冷淡之前,我便想着避免这境,执行自己原先的计划。可我却没有办法这么,我得等着《弥儿》合同的签订。在此期间,我对《社会契约论》行了最后的加工,然后把书稿寄给了雷伊,索价一千法郎。他付给了我。我也许不应该漏叙一件与上述书稿有关的小事。我是将书稿封好寄给沃州的牧师兼荷兰教堂的神甫迪瓦赞的,因为他有时来看望我,跟雷伊又有联系,便负责将书稿寄给雷伊。该书稿因字写得很小,所以积不大,还不满他的袋哩。可是,过关卡的时候那包书稿不知怎么就落到关员手中,并被打开检查。然后,当他以大使的名义索取时,他们便还给了他。这就使他自己得以读到这书稿,他还很天真地告诉了我,并且对该作大加褒奖,没有说过一句批评、指斥的话,但骨里想必在等着该书正式版时,定要为基督教报仇雪恨。他又将书稿重新封好,寄给了雷伊。他写信向我汇报此事时大就是这么说的,而我所知的也仅此而已。

除了这两本书和我一直不时地在搞的《音乐辞典》而外,我还有其他几篇不太重要的作品,全都整理好可以版,而且我准备或者分别印成单行本,或者有朝一日全集的话,就收到全集中去。这些作品大分还都是手稿,存于迪佩鲁手中,其中最主要的是一《语言起源论》,我曾让尔泽布尔先生和罗齐骑士看过,后者还对我说是写得很好。我算了一下,所有这些作品的收加起来,扣除一应开支,至少可以使我得到八千到一万法郎,我想把这笔钱存起来作为我和泰兹的终年金。然后,如我说过的那样,我俩将去外省的偏远地区一起生活,不再让公众为我心,我自己也不再心别的事,只求安安静静地了却此生,一面继续在自己周围一切力所能及的善事,并悠然自得地去写我一直思索着的回忆录。

这就是我的打算,而不该略而不谈的雷伊的慷慨仗义促使其得以执行。人们在黎没少对我说这位书商的坏话,可他却是我与之打的所有书商中,唯一一个我总要赞扬的人。确实,我俩常为印行我的作品发生争吵。他漫不经心,而我则好激动。但是,在金钱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上,尽我从未与他签过任何正式协议,可我始终觉得他一丝不苟,公正合理。甚至也只有他一个人曾坦率地向我承认,跟我合作,他生意好,而且,他还常常跟我说,他能发财是多亏了我,还提议分给我一。由于无法直接报答我,他便想至少通过我的“女总督”来表达他对我的激,因此他给了她一笔三百法郎的终年金,并在证明上写明是为了报答我为他提供的好的。他这件事时只是他知我知,没有张扬,没有夸耀,没有言声,若不是我首先对大家说起,是谁也不会知的。我对此动,所以自此之后,便与雷伊结下了一真正的友情。不久之后,他想让我他的一个孩的教父,我同意了。可我被的这境给我造成了一遗憾,那就是人家使得我今后无法使我的情有益于我的教女及其父母。我为何对这位书商朴实的慷慨之举如此动情,而对那么多有钱有势之人鼓噪的情谊却无动于衷呢?这些有钱有势的人满世界地叫嚷说是对我如何如何恩有加,可我从未有丝毫的觉。这是他们的错还是我的错?是他们浮华虚夸还是我忘恩负义?明的读者,请你们去掂量,去判断吧,我自己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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