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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1/3)

梁波的父亲上午最后一节课才来,第三节课,费远钟给学生讲《声声慢》。

他说同学们,这首词是李清照晚年的作品,那时候,她丈夫早已去世,但在我看来,这首词描写的正是她丈夫死去时带给她的痛苦。听说丈夫客死他乡,她一万个不相信,于是“寻寻觅觅”——“寻”,大处找,她想:“我的丈夫没有死,我的丈夫在花园里!”她跑进花园,喊丈夫的名字,但丈夫既没答应她,四处也不见人影;她又跑到厢房里,高声喊:“你出来吧,我看见你了!”但是,回答她的只有荒凉的回音和游走的风声。她转身就走,进了客房,进了卧室,最后,进了丈夫的书房,她打开书房门时显得那么矛盾重重,恨不得猛然推开,又希望这段时间无限延长。你还躲什么呢?你不就站在书柜前翻阅古籍吗?不正青灯伏案编撰著述吗?你为什么这么狠心啊,差点把我吓死了!然而,这些都只不过是诗人的一厢情愿。书房里,丈夫离家时留下的半页纸还在,那把古色古香的椅子上空空荡荡,书房跟她一样,也在呼唤主人的归来。这时候,我们的诗人着慌了,“难道那是真的吗?不,决不可能!”她要继续寻找。——“觅”,小处找,诗人拉开抽屉,翻开荷包,扯下笔帽,不停地问:“你躲在这里的吗?”然而,抽屉里没有,荷包里没有,笔帽里也没有!费远钟说,同学们哪,直到此刻,我们的诗人才不得不相信了那残酷的事实。“冷冷清清”——“冷”,身体冷;“清”,心上冷。“凄凄惨惨戚戚”——“凄”,泪水流出来;“惨”,泪水往下滴,滴到了鼻尖了、嘴唇上、下巴上;“戚”,泪水在心上凝结了!……

讲到这里,费远钟就有些喘不上气。

他已经不是在讲李清照寻找她的丈夫,而是在讲他自己寻找他的妻子。

那是他的前妻。大学毕业后,费远钟回到汉垣县城教书。他是有机会留在重庆的,但他在分配志愿表上,只填了家乡。他只信任熟悉的事物。虽然在重庆读了四年书,但他对这个庞大的山城依然陌生,周末或者五一、十一这样的节假日,同学们往往结伴去各地转转,但费远钟很少去,不是怕花钱,而是没兴趣;他对陌生的事物从内心里充满了排斥。家乡多好!汉垣城外的清溪河日夜流淌,在他很小的时候,常常钻入河边的芦苇丛里,看芦苇花怎样在秋风里奔跑,看乌龟怎样懒洋洋地上岸,看野兔怎样在乌云和雷阵里竖起耳朵。当然,这种快乐是短暂的,他上学了,并很快学会了服从。他父亲就是服从的典范。他父亲是县文化馆副馆长,在文革那段特殊的岁月里,人人自危,夜半时分,听到街道上人声喧哗,每个人都会从床上坐起来,直到邻居家响起不祥的敲门声,才会松一口气。人们被恐惧压倒了,但费远钟的父亲没有,因为他懂得服从;服从原则,更服从命运。命运加在他身上的一切,他都认为是对的。由于此,事过之后,有人说他是骑墙草,鄙薄他,但很快又原谅了他,继而尊敬他——他从没踩着一个无辜者的尊严和尸体往上爬,他是一个正派人。费远钟回乡教书的时候,他父亲早就服从于命运的安排,含着眼泪和微笑过世了。费远钟教了一年书就结了婚,那个身材娇小的女人,无可挑剔地陪伴着他。别看她娇小得像个孩子,她在人前谈论自己的丈夫,却像谈论自己的孩子,然而她自己却不会生孩子;她好像有了费远钟这个孩子,自己就用不着生孩子了。五年之后,她死了。她死后,费远钟的母亲又活了两年,母亲断气前的那一刻都在摇头。母亲跟父亲不一样,母亲觉得,你服从了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就不会放过你,就会死心塌地跟随你,咬住你。母亲自己就有妇科上的毛病,因而才只生下费远钟一个独子,没想到找个儿媳妇,田地里连一粒籽儿也不结。儿媳妇死后不到半年,她就劝儿子再婚,她把街坊邻舍都发动起来,要给儿子寻一个合适的女人。可费远钟一个也没答应,直到他下定决心,离开了生养他的故土,来到巴州城,才跟身材同样娇小的楚梅结了婚。

算起来,前妻已死去快二十年了,可费远钟还经常梦见她。他们两人总是在烟雨濛濛的山道上,一前一后地走,走着走着,前妻就不见了,费远钟漫山遍野地寻找,在山洞里、鸟窝里、身上背着的挎包里,找得一座山由青转黄,也不见前妻的踪迹。前妻就像烟一样,飘走了,飘到了他永远也无法抵达的角落。每次做这样的梦,费远钟都是在揪心的痛楚中醒过来的。然后他感觉到了身边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是他现实中的妻子,他迫不及待地,把这个现实中的妻子紧紧地搂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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