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8)(3/3)

盾将不复存在。而以繁大写方式书写的日期是本无法改动的。其二是,倘若以后对簿公堂,如果那日期是以阿拉伯数字或简方式书写的,辩方的律师或许会声称遗嘱上的逻辑矛盾是由于老爷的笔误造成的,不应该影响遗嘱的有效。可是,如果是繁大写,由于“叁”与“伍”的写法迥异,则不可能发生笔误。

想到这儿,明老师冷不防打了一个寒噤,浑上下起了许多疙瘩。他倒了一凉气,想不到天下竟然有如此凶残、如此险之人!

可是,即使认定周慧兰夫妇有杀人动机,但是他们究竟是怎样实施杀人计划的呢?既然法医已经确定碧溪为周志远溺死第一现场,而死亡时间是6月13日晚上7至8,那么,周慧兰夫妇当时在哪里呢?

据赵铁对林桂英的询问,6月13日晚上7至8,周慧兰夫妇正在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病房里看望林桂英。因此,从表面上看来,他们夫妇二人理应没有作案时间。可是,其中会不会暗藏什么不为人知的玄机呢?由于警方认为他们没有杀人动机,所以至今尚未直接针对他们行任何调查。

他们将杀人动机转嫁给了林桂英母,即使警方怀疑老爷死于谋杀,也不大会怀疑到他们。但是他们认为这还不够,还必须使得刘得财有可能作案的时间。6月13日下午给刘得财打电话让他去望江路收购旧家的人很可能就是周慧兰的丈夫吴纪平,他在电话中告诉刘得财一个本不存在的地址,让他晚上在望江路上徘徊一个多小时。而在这段时间里,由于那条路上基本上没什么行人,因此刘得财也就无法提供他当时在望江路的任何证据。在这情况下,刘得财既有杀人动机,又有作案时间,必将成为警方重怀疑的对象,说不定还会锒铛狱。而真正的杀人凶手周慧兰夫妇就可以永久逍遥法外了。

明老师考虑的第二件事情便是关于周志远生前的最后一顿晚餐。

据法医报告,尸解剖的结果表明,周志远确系死于溺。而死者肝脏、肾脏、以及心肌内有关硅藻的检查表明,碧溪理应成为第一现场。可是,同样的一份尸检报告又表明,在死者的胃内容中发现了一些腌制过的鳗鱼块。由于腌制过的鳗鱼很、很,而周志远后仅一小时左右就已死亡,所以该鳗鱼块尚未消化。当明老师到达碧溪畔周志远的家中时,他在厨房中仔细搜索的目的主要就是寻找吃剩下的鳗鱼。倘若能够在周家找到鳗鱼,就可以一步证实他在死前一个小时仍在碧溪畔的家中。可是,明老师却未能在厨房的任何地方找到任何鳗鱼的踪迹。倘若说周志远已经将所有鳗鱼吃完,那么在垃圾桶里理应能够发现一些鳗鱼的鱼刺。明老师确实仔细检查了垃圾桶,其中有小半桶垃圾,但是,他怎么也找不到任何一鳗鱼鱼刺。这就说明,当天晚饭,周志远并非在他自己家里吃的晚饭。

据方玉林及邻居们的介绍,周志远与附近的其他居民很少来往,仅仅是见面时而已,断断不会贸然去别人家里吃饭。那么,他会不会去镇上的饭店里吃晚饭呢?明老师在《闻香阁》吃饭时曾向该店的女招待询问过,该店从来不曾烹制过诸如鳗鱼之类的菜肴。后来大家一起到镇上的另一家饭店《碧味居》去买酥饼时,明老师曾独自到后堂去询问饭店的大厨,据那大厨说,该饭店也从来不曾卖过鳗鱼之类的品。因此,周志远临死前的最后一顿饭究竟是在哪儿吃的,至今仍是个谜!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