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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所以采用繁大写的方式书写日期,大概有两个理由。其一是,无论是以阿拉伯数字或是简大写方式书写的日期都很容易涂改,比如,将2003改成2005,或是将二三改成二五。倘若日期被涂改之后,那遗嘱上的逻辑矛

地省悟:一切都明白了!

他们终于想了一个极周全的办法:他们或许费了几个月或者是更长的时间来模仿老爷的笔迹,写一份假遗嘱,将所有财产遗赠给保姆林桂英。由于林桂英成了老爷死亡的受益人,因此,在一般人的里,她便有了杀人动机。这一方法也可以称之为“杀人动机转移”。

这时候,他们重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够使得自己从表面上看来没有杀人动机呢?倘若他们没有了杀人动机,即使警方怀疑老爷是死于谋杀,也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们。因此,他们就千方百计地设法将杀人动机转移去。

明老师想起了方玉林老先生曾经说过的一件事:前不久周志远曾经说过,他打算将所有古瓷捐献给市博馆。谁都知,近几年来,古董市场的行情日趋火爆,特别是某些类的古瓷价格更是每年翻番地迅猛上涨,或许这就是周慧兰夫妇急于杀死养父的本原因。他们必须在老爷正式立遗嘱之前将他死,以免财产落外人之手。

在一切都布置好之后,他们终于下手将老爷死。他们已经全面地考虑了以下几可能

毫无疑问,所有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只有一个人,那人就是周志远的养女周慧兰。那么,假遗嘱理应是她或者她的丈夫制造的。

或许,他们曾设计过方法死老爷,但是他们仍然心存疑虑。他们担心,万一他们在杀人过程中稍有疏忽,而让警方发现老爷死于谋杀,他们作为遗产的获得者,将首先成为警方怀疑的目标,因为他们有杀人动机!电影和电视剧中不是经常现这样的故事吗?当某一个有钱人被谋杀后,警方首先怀疑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将可能得到遗产的人。正因为周慧兰夫妇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也就是唯一有杀人动机的人,所以他们迟迟不敢下手。

倘若那假遗嘱是他们制造的,老爷则多半是死于谋杀。

倘若警方未能发现老爷死于谋杀,那么,林桂英理所当然地能够继承所有遗产。在一段时间之后(比如,在几个月之后),老爷的死亡事件将变成历史而被人们淡忘,遗早已经被火化,而所有相关证据也已经烟消云散,这时候周慧兰夫妇就可以委托一名律师提起诉,只要他们指那遗嘱中的逻辑矛盾,任何一位法官都会判断那遗嘱无效。据我国的民法,在老爷死亡后的两年时间内,他们都有权起诉,而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继承所有遗产。到那时候,即使有人怀疑他们有杀人动机,但时间已经过去了这样久,又能到哪儿去收集有关证据呢?这真是天衣无的计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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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们希望转移的仅仅是杀人动机而已,至于继承权是绝对不能够转移的。因此,在那份假遗嘱上必须暗地里留下造假的铁证。一般人如果不注意,是丝毫看不造假的痕迹的。但是只要有人将那铁证指来,任何人都会一目了然地明白:那遗嘱是假的。通过周密的考虑,他们在那假遗嘱上留下了致命的逻辑矛盾。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有人指这个问题,那遗嘱将立即无效。

倘若警方发现老爷死于谋杀,林桂英母因为有杀人动机,势必将成为替罪羊。而据我国的继承法,谋杀者无权得到遗产。因此,周慧兰夫妇无需指遗嘱的逻辑矛盾就可以自动地成为当然的遗产继承人。

可是,既然周慧兰已经是养父所有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她为什么又要制造假遗嘱,折腾这许多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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