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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培训员拿走10$5元差额奖,b级代理员拿走12)4元差额奖,a级代理商拿走10$5元也是差额奖,但是a级代理商还要拿走71.5元的福利或分红奖,a级代理商一共要拿17a6.5元,还有1$.5元被留
海外旅游用。还有980元就被幕后的总代理商拿走,这个总代理商只拿
200--300元左右来购买传销所用的产品,但是现在很多组织是不给产品的(并且宣扬"产品在心中")剩下的就揣
自己的腰包了.这个总代理商就是整个网络的幕后
纵者--也就是“网
”,在网络中只有极少数
级别的人能见到他和知
他的行踪,一般“网
”是经常更换居住地和号码的,都是单线联系。
在非法传销组织里只代表一
符号的所谓“产品“肯定是推销不
去的,市面上只值十块钱的东西卖给谁谁会要呢?唯一的
路就是自己吃
、送人,或者*卖。而不论是非法传销还是传统的多层次传销里,如果只发展一条线,是不大可能拿奖金的,所以最低限度是发展两个前排,如果
系以标准模式往下发展,代数和人数会是这样:代每一代人数网络总人数111223347481551631632637641278128255925651110512102311102420471220484095134096819114819216383151638432767163276865537176553813107118131072262143像这样一个演示
系有26万人,其中13万人是最低层的,他们没有任何下线,却都为了能够参加这个游戏掏
了门槛费;第17层有6.5万人,只有2个下线,在新田即成为会员,可以往下面的人
上提几百元的推荐奖金,或者说人
费;第16层有3.3万人,他们每人有6个人的
系,在新田是推广员,除了几百元的人
费,还可以提到下面第18层的5%,也就可以多提二、三百元;再往上看,第15层有1.6万人,每个人有14个人的
系,成为培训员,他们除了能提到直接发展的两个人的人
费,还可以提第17、18层的钱;但所获得的收
依旧不够补偿当初为了参加游戏所付
的门槛费。第14层有8千人,每人有30人的
系,第13层有4千1百人,每人有62人的
系,但都没能达到代理员的级别,奖金不可能产生质的飞跃。能不能把自己的本钱赚回来也悬乎。即使能把自己的本钱捞回来,这期间所
费的时间、
力、生活费等也足以抵消他们所赚的收益了。从第13层到第18层一共有(262143-4095=)258110人,真正赚到钱的有多少呢?4095人,所占总人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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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制度,如果自己不是非法传销组织的缔造者,收
想达到几十万是否可能呢?可能的,但只有心狠手辣,为达目的能撕下脸
,不择手段的人才有可能。
众所周知,非法传销组织玩的都是零和游戏。何谓“零和“?它是博弈论里的一个概念,意思是在游戏双方中,一方得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吃亏;一方得益多少,对立的一方就吃亏多少。那在这个所谓“神圣“的“网络营销“、“连锁加盟“或“直复营销“里,游戏是怎么
行的呢?任何人想参与这个游戏,就要掏
一笔钱,这笔钱的很小一
分(不会超过10%)被用于购买产品,52%至55%的
分反馈给已经参与游戏的所有上手,剩下的就是庄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