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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3/3)

丝瓜汤,小炒,煮茄

菜地里的茄苗已经结了第一批茄,因为是第一次结果,无论是大小还是长相都有些不尽如意,要等摘了一,等第二批才会好一,到时候就能拿去卖了。

端午过后,在坡里的玉米也成熟了,放学后阮惜时特意去了一趟地里,从玉米杆上掰了几甜玉米回家。

刚长饱满的玉米又甜又,无论是整煮来吃,还是剥成一粒一粒跟末炒都很好吃。阮惜时煮了玉米,晚饭过后天尚早,他就用篮装几个玉米到大门外,跟陆择坐在石板上乘凉时吃。

陆择这段时间尝试了很多以前从未尝试过的,可以说得上是大饱福了。他吃东西的时候也顾不上斯文优雅,拿起一玉米,两三下剥掉玉米壳,里面黄的玉米粒,一咬下去,饱满的玉米粒被牙齿压得发噗嗤噗嗤的声音,顿时尝到了玉米的清甜味

虽然刚吃饱饭,但面对好吃的玉米,陆择像饿着肚那样,吃了一个又一个,吃剩的玉米他学着阮惜时往鸭棚里一丢,贪吃的鸭们一扑而上,用钝钝的嘴把上面残留的玉米啄净。

玉米的新鲜期不长,一般饱满后一周就会变老,和甜度大幅度降低,再过一段时间就会老化,到时候就只能用来剥玉米粒磨成玉米碎或者玉米面来储存了。

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阮惜时趁玉米还的时候,就摘了一个蛇袋那么多,然后让陆择车去镇上卖,剩下的他留着变老,以后磨成玉米碎来喂喂鸭。

除了玉米,阮惜时还摘了些丝瓜豆角茄一起给陆择拿去卖,托车后座堆满了农作,邻居看到他们俩装车,都忍不住羡慕地说一声:“时仔,卖完这些菜,又能大赚一笔咯。”

阮惜时也笑起来说:“是啊,忙了几个月终于要有回报了,就靠着它们来挣钱养家呢。”

他目送陆择开车走远,这才关上家门,他也要去上课了。

陆择去到镇上菜市场,托车往路边一停就能卖菜,不用摆地摊了,他已经成为菜市场的熟悉面孔之一,因为长相众,卖的东西又价廉,很多顾客都记住了他,一看到他来,就纷纷过去买他的东西,没用多久,他从家里运来的菜就全都卖完了,换成了一张张小钱钱。

他把钱小心地收起来,以免丢失,这些钱都是阮惜时辛辛苦苦菜赚来的,他宝贝得很,少一分钱都不行。

卖完菜他也不急着回家,他给朱文打了个电话,然后开车去了朱文住的旅馆,朱文才刚起床没多久,床铺都没收拾好,听boss说要过来,他手忙脚地在房间里一阵忙活,终于得能见人了。

他换上西装,神饱满地下楼迎接boss,boss今天穿了一件的确良t恤,十分符合他下乡验人间疾苦的人设,朱文已经见怪不怪了。

陆择跟着朱文去了他暂住的地方,打开门去,掌大的房间里,一张大床,一个老式电视机柜,有空调有风扇,条件非常不错。

他这样说了,朱文的脸搐了一下,崩溃:“这哪里是不错!简直就是难民窟!”

陆择开了空调,享受着久违的冷气,叹气说:“跟我住的地方比起来已经很不错了,你就知足吧。”

朱文吐槽:“这明明是您自己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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