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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7)

湾有99%的人都要该当妨碍公务罪或罪了!」

老师莫可奈何地笑着。

「那,如果是罪的暴行为呢?你觉得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叫暴?」

咦?我想了想,那应该要很暴吧,要用暴的方式使一个人承受违反其意愿的,那不是要使用相当的蛮力吗?「法条用语同样是『暴』,即使这两暴实质上并不相同,但起码可以联想一下,要使人承受违反意愿的,所施用的力量既然那麽大,要妨碍公务员所施用的『暴』又岂能仅仅止于推肩膀、拉拉手的程度。」

「小平,现在就对老师足以该当罪的暴行为,如果程度上都足以实行,那当然也足以妨碍公务员行公务。」

你这样说我是懂啦,可是你毕竟也大我没几岁,又长得那麽漂亮(只是心黑了一),要我对你拳打脚踢的我实在下不了手。

于是我把手在老师面前比划了几下,最后还是没能动手。

就在我衡量到底该怎麽手的时候,又有一个不怕死的男同学自愿示范。

他一上台,竟然一把就将老师的衬衫衣襟抓住,用力一扯之后,粉红的直条纹衬衫就丝毫发挥不了遮蔽的功能了,从衣襟开始,5颗扣随着他的一扯而依序掉落。

「哇咧!这件衣服很贵耶!」

看到老师的罩又来,同学们还未发惊呼,老师自己先叫了来,接着骤不及防,右脚先旋踢上去,左脚接着迴旋踢又了上去。

,你不是说保证不会像刚刚一样踢飞学生的!

「雪特!这麽贵的衣服就这样给我扯烂。」

怒气冲冲的陈老师抓着破烂的上衣,狠狠瞪着那个不知名字的男同学。

我对老师那件衣服到底要多少钱有在意,不过我更在意的是,为什麽老师在踢人时都张那麽开了还不会破,又不是绿人浩克那件短的材质。

是没有像刚刚那样踢飞人啦,只有更惨,我心想。

「大家注意了,两个刚刚念过的条文中,都有暴、胁迫两个用语,可是在第一个妨害公务的法条中,暴、胁迫就已经是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只要你对执行公务中的工务员施以暴、胁迫,就该当妨害公务,可是在的法条中,光暴、胁迫多只会该当制罪或恐吓危害安全罪,重还是在的行为,因此,我们说中的暴、胁迫只是手段,而妨害公务中的暴、胁迫则是行为。」

「上星期老师发现本班有一位21世纪初硕果仅存的男,今天刚好可以在手段上的讨论,请小平到前面来。」

,刚听到男我就心知不妙,没想到男竟是原罪。

「接着徵求一位是『女』的女同学来当作等一下示范讲解的对照组。」

靠,有病才会来咧,哪个女孩敢在陈湘宜的课上承认自己是女啊,搞不好等一下就被破了。

一听到老师说徵求是女的女生,某个眯眯死胖竟然洋洋自得地向边的死党抿了抿嘴角,摊了摊双手,一副『我就不是女,因为我上了她』的神态,不知他在骄傲啥小朋友。

说到这裡我觉得很好笑,如我之前提到的,何心瑜是个很耍心机利用人的女孩;她现在的男朋友就是那个死胖又眯眯的汤智伟,他用尽爸妈给的生活费买礼讨好何心瑜,每天时开着altis1.8(简称a8)接送她上下学,甚至刷爆几张卡孝敬她,听说好不容易才哄她上了床;不过,这就是现在大学生的价值观吧,只要男生有180公分,有车,五肢健全,大概每晚都可以玩着换的游戏到天亮,无怪乎每次认识女网友,不五句话就是问你有没有车。

不过,这时候发生一件让汤智伟颜面无光的事件,却几乎让全班笑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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