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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3)

我终于北京了,可当初那个让我北京的动力却似乎消失了。我该不该去找谢亦清,向他炫耀我所努力的结果,还是就这样闷声不响地和他遥遥相望?

亲情,也许只是失去之后的一个尴尬借

走的时候,父亲终于给我买了一个手机,让我方便和家里联系。男人不泪,但是该不该的,该嘱咐不该嘱咐的,全都念叨来,一向懒散的老爸甚至答应陪着老妈起个大早到火车站送我。

她女儿也很大,怎么好像不包括在内呢?

我想谢亦清已经熟悉这里了,他或许早就把这里视为自己的家了。

那时候,我偷偷往男生,父母有所警觉。杨燃天晚上来找我,不敢敲门,在外面怪声。赶上老爸刚喝了些酒回来,抄起家伙就追了去。一个老男人追着一群小男孩满大院地跑,最后轰大院大门,这才悻悻地回来。

虽然和专业不太相关,但是聊胜于无,何况还是一家四星级宾馆,住,将来在北京也好继续找工作。

情变得像氧气一样无所不在时,你会不会就像呼一样依赖着它却又忽略着它呢?

心中浮不平气,凭什么我就不能这个城市?今天我来实习,明天我就可以在这里堂堂正正地上班!

与富丽堂皇的酒店大楼相比,宿舍和员工通窄得可怜,半地下室的结构虽然不至于看见耗,但却让人心情不好。我和其他的工友一样,开始喜向经理要加班。因为那样可以待在大楼里,享受气和面。

我的实习生活简单而枯燥,因为英语过了六级,所以被安排在贵宾楼层伺候外国人。白天人少的时候,推着清洁车,跟

“哦?”老妈松了气,“也是,都老大不小的,该结婚了。”

不过,从那以后,我妈定地认为这是一群野的没礼貌的小孩儿。现在站在女人的角度,我甚至可以老妈当时心疼自己男人别被小孩儿群殴的味,觉得颇为有趣。

看着我,我两手一摊,“同学嘛,好久没联系了。他都要结婚了。”

千叮咛万嘱咐,没等过完年,老爸老妈就把我送上了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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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还没有北京,这里的人也没有把我当成这个城市里的人。看看四周参天的大楼,听着陌生而嘈杂的施工声音,我到即使这是我熟悉的城市,却不是我熟悉的家。

如果有一天情真的变成了这样的亲情,似乎也没什么可以遗憾,因为这就说明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真的为了一,就像两个泥娃娃打碎了,重新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本来已经结痂的伤,又渗一丝血丝。

拒绝的时候只是找个理由,但事情跟着就来了,老爸的一个朋友帮我找了份在北京某宾馆实习的工作。

火车再次远去,父母在站台上的影越来越小。我开始明白,亲情比情还重,并非是因为血脉,而是因为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甚至日复一日地你想你为你付,不求一丝一毫的回报,真心实意地以你的好为他们的好,直至生命远去。

回来时,我已“畏罪睡觉”,老妈心疼我,没让老爸继续审问。第二天,老爸酒醒,早就没了兴致,我才算逃过一劫。

宾馆在动园附近,从古古香的白玉大门去,两边是枯枝败叶,间或有青松,细看灰土脸的没什么苍翠的觉。带着我的人说:“到了夏天,咱们这条路可好看了。可惜你是来实习的,三周后就走,看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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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担心杨燃天会突然来访,但除了初五那天打电话问是不是愿意参加同学聚会,被我以没时间拒绝后,就再没有任何动静。那个电话是老妈接的,她说:“这小好像变了好多,有礼貌了!”

那些看似轰轰烈烈,却昙一现的情怎能与它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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