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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3)

如前所说,文对于作者,就如对寻常人一样重要。我应该举个例说明我对恶劣文受。大约是在七○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晚上更。在旅馆里睡不着,我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于是,银灯下呈现一片恐怖的场面。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觉可能会更好一。恶劣的文字给我的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觉可能会更好。

关于格调(1)

最近我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各作品、各人,尤其是各事件,既然有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但总免不了要些格调低的事。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

有关礼与孰重的问题,孟说,礼比重,正如金比草重。虽然一车草能比一小块金重,但是我的估计,金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确是不可能的,因为草和草还不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换算关系,可以作为生活的指南,虽然怎么使用还是个问题。不怎么说,孟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里有些东西重,有些东西轻。正如我们现在说,有些事格调,有些事格调低。假如我们重视格

人未必漂亮;就算满脸大麻,拍照前还不会用腻腻住?但不怎么说吧,那本书我还真看下去了——当然,读完就后悔了。赶努力把这些傻话都忘掉,以免受到影响。作者怕读坏文章,就是怕受坏影响。

当年有人问孟,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嫂掉到里,要不要伸手去拉。这涉及了一个带的问题,假如“礼”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是非礼,不去救嫂则“是豺狼也”,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豺狼。必须指,在非礼和豺狼之中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嫂吗要掉里。这个答案有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坏,因为他没有说上了手再去拉嫂,或者拉过了以后再把手臂剁下来。他也没有回答假如落的不是嫂而是别的女人,是不是该去救。但是你不能对孟说,在生活里,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些虚礼牺牲它——说了孟夫准要和你翻脸。另一个例是舜曾经不通知父亲就结了婚。孟认为,他们父关系很坏,假如请示的话,可能一辈结不了婚;他还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结论是舜只好从权了。这个结论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假如舜的父亲稍稍宽容,许可舜和一个极为恶毒的女人结婚,不知孟的答案是怎样的。假如让舜这样一位圣贤娶上一个恶毒的妇人,从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为不够恰当。倘若你说,在生活里,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也肯定要和你翻脸。但不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这说法,总是有欠严谨。好在孟又有些补充说明,听上去更有理。

以上三行,都受到了时尚的左右。方言行时,大家都羡慕老革命;晓康行时,大家都在虚声恫吓;而撒打痴行,使我觉到一些年轻的女正努力使自己可一些。一个漂亮女孩冒傻气,显得比较可——晓晴就是这么表演的。我们还知西施有心绞痛并因此更加可,心绞痛也该可以形成一。以此类推,更可的文应该是:“拿硝酸甘油来!”但这我们消受不了。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医学知识,知心绞痛随时有可能变成心肌梗住了未必还能活着。大人随时可能死得直翘翘,也就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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