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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魂 草第5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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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公:我叫曲中求,年龄六十六,辈份算是曲福的叔爷爷。我们这一辈只有我健在。在我们曲家有个传统规矩,遇有红白喜事或者其它什么大事需经族公定夺。我们曲福是个好孩,是个宁折不弯的人。在队是团级,转业到建设局工作时间不长,觉得不怎么开心。尤其是去年,我们村被划开发区。拆迁房,我们同意。政府号召,不执行行么?这是我们祖祖辈辈居往的地方,舍不得呀!俗话说故土难移么!令人想不到的是房扒了,却没有

福不会同意。我们的孩还小,她刚刚跨中学的门坎。孩没有了爸爸,已是她一生中最

我听说孩的住最近闹鬼了,小甘带着孩到学校住去了。我心里憋得慌,良心不安呀!孩的灵魂终于回来了。如果孩不火化的话他一定会还的。如今没有了灵魂还不到么?他不放心媳妇和孩。都怪我一时糊涂让他们多敬几杯酒。市长、局长敬酒又不

大的不幸。如果她再没有了妈妈,那么她只能是雪中孤雁了。您读过雨果的《悲惨世界

甘欣:你们不能给我安宁么?一直找到学校来。我的人不情愿地走了,他带着遗憾,带着牵挂,带着对生活的眷念走了。难你们也要我早日随我人去么?不错,我和曲福同年

。我只是办事员而已,领导之间的事我从不过问。总之,我认为曲福是个好人,他遭难了,我们惋惜的。柳局长在会议上多次号召我们要向他学习。哎,是不是案破啦?没有?哦,我不该问。别的事我不知

向上反映。有些事我不懂,他到底反映的是啥问题呢?我们的土地、房让人家占了。占就占了吧!我们认了还不行么?结果还是有人向他下了毒手。歹毒呀!究竟有多的仇恨?置孩于死地……

着呢!我总觉得孩死的冤枉!当时要听他媳妇的话就好了,再放两天,兴许能回来。可这是规矩呀!停尸不能超过四天,领导也不同意。还魂草是我放他手中的,是她媳妇采来的。要是在过去呀,这孩就能活过来。我别的要求没有,只要求你们早日破案,告我那孩在天之灵……

了安,那一拆迁费房基都不够。后来曲福找好多文件,发现了一些问题,就向上级反映了。失去家园的不是我们一家呀!是整个村。投资商来圈地建工厂,我们不让。人家拿文件和材料,证明已照上面规定定额给了赔偿。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到我们的手中。其实带闹事的并不是曲福,多着呢!可市里领导非常恼火,让局里停了他的职。俗话说胳膊拗不过大呀!我怕孩会吃苦,就动员大家认了。曲福可受不了这个气,继续

几天我在心里琢磨着,如果附近那儿死了人的话,只要是男的,年龄相仿,小福一定会借尸还魂的。你们公安神通广大,打听到后一定告诉我。我会作法让小福借尸还魂。我还在他手中放了还魂草呢……

事情过去这么多天了,对你们迟迟没有破案我们到遗憾。我是读过几天书的人,孩遭难后我们没有为难政府。既然副市长、局长面找我们谈话,表示一定查凶手,严惩不贷,并且照顾好家属,我们也就不提什么条件。领导说土为安,不能停尸时间长,否则会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也同意了。在孩去世第四天后火化的。他的媳妇决不同意,是我作的主。他的父母经受不住这个打击,已经病倒了。唉!临火化时孩还温乎着,

同月生,只差同日。我们曾发誓同年同月同日死。然而,现在想死也不那么容易了,因为曲

能不喝。酒后是让族人拉开甘欣把尸抬走了。我了蠢事,孩会记恨我一辈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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