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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社会治安始终是稳定的,这是全国政治安定的象征。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而在1996年,恶
暴力案件突然上升,政府机构、人民军队、金
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这一严峻情况惊动了党中央,惊动了中南海,惊动了国务院,引起了党和政府的
度重视。
1996年3月底和4月初,江泽民总书记两次提
要看案例。当总书记看过包括“3·31”案在内的26个典型案例后,十分震惊。打击刑事犯罪被提到“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也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的
度,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
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党和国家最
领导层,对这次严打斗争极为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全
委员,两次听取“严打”工作汇报。国家副主席胡锦涛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
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
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但是,作为这次严打斗争的重要案例——“3·31”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却始终未取得突破
展。犯罪分
在严打期间,仍然
风作案,继续袭击我解放军哨兵。这一方面表现
犯罪分
的猖獗,同时也是对我公安机关的严峻挑衅。
“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上升为严打斗争的
号案件,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关心案件的侦破情况,并针对案件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多次作
重要指示。
“3·31”系列案件,成为建国以来领导批示最多、批示层次最
的刑事案件。中央要求公安
门全力破获此案,消除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
国家公安
、北京市公安局明显
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沉重,已到了不破此案,无法向中央
代,无法向人民
代,无法向军队
代的地步。
三、北京市全力侦破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3·31”案件专案组,是级别最
的刑事案件专案组。北京市公安局长张良基、主
副局长阮增义亲自挂帅,直接指挥专案组的各项工作。
专案组提
三项果断措施。
首先,专案组通过对几起案件相互关系的分析,得
如下认识:
几起案件相距时间不长。第一起案件,犯罪分
抢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二起案件,犯罪分
使用抢劫的步枪袭击装甲兵司令
哨兵,抢夺手枪未能得逞;第四起案件,犯罪分
打死八一
击场哨兵,抢走空枪
,其抢夺手枪的目的仍未得逞。因此,不能排除其以同样方法继续作案的可能
。
基于此
分析,专案组制定了“抓现行”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