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二0〕事类赋“卒”上有“家”字。类聚、御览、广记引“纤介”作“纤芥”,搜神记亦作“纤芥”。
案:介、芥通。
秋繁
王
篇:“
秋纪纤芥之失。”说苑至公篇、论衡问孔篇俱作“纤介”;孟
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意林作“一芥”;论衡知实篇:“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于人。”仲任以伊尹事为伯夷,亦作“一芥”。
〔二一〕类聚无“掾”字,非是。
〔二二〕后汉书独行彭脩传注引应劭汉官仪曰:“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
〔二三〕“皆”,拾补作“多”,云:“有脱字,或是由字。”
〔二四〕信读为伸。
〔二五〕“承”,拾补校作“乘”。
〔二六〕易顺鼎读经琐记:“风俗通引易曰:斯自取灾。易无此语,疑其所取灾之异。”
案:“其亡其亡”,否九五爻辞,“
斯其所取灾”,旅初六爻辞。
〔二七〕胡本重“固于金石”句,拾补云:“误。”淮南原
篇:“
利贯金石。”
〔二八〕诗大雅文王:“自求多福。”
〔二九〕唐锦梦余录曰:“见怪不可惊怖,但宜镇之以静,如桓公见紫衣之神,周南见怪鼠之语,李叔
不杀
冠之犬,
公亮大书
窗之手,是皆能以气胜之也。夫怪岂能伤人,所患者人不能持守,乃自伤耳。”
昔晋文公
猎,见大蛇,
如堤,其长竟路,文公曰:“天
见妖则修德,诸侯修政,大夫修官〔一〕,士修
。〔二〕”乃即斋馆〔三〕,忘
与寝,请庙曰:“孤牺牲瘯蠡〔四〕,币帛不厚,罪一也;游逸无度,不恤国政,罪二也;赋役重数,刑罚懆克〔五〕,罪三也;有三罪矣,敢逃死乎〔六〕”其夜,守蛇吏梦天杀蛇曰:“
何故当圣君
为”及明视之,则已臭烂〔七〕。
〔一〕“官”原作“
”,何本、胡本作“家”,札移曰:“案
当为官,形近而讹,贾
新书
秋篇云:大夫梦恶则修官。”亦见新序杂事二今据改正。
〔二〕
谨案:后汉书杨赐传、治要引桓谭新论引周书曰:“天
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
。”则晋文此语,又本之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