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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四尺二寸。【】〔二〕”今二十三管。
〔一〕拾补“礼”下补“乐”字,“管”校改“竽”。识语曰:“
按:说文解字亦云管三十六簧,知管是,此与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也,无笛字同例。”器案:汉人着书,多以正文连标题读者,此于列女传及说文解字习见之,卢校非是,徐说亦未得其会通。周礼春官笙师职云:“笙师掌教竽。”郑司农云:“竽,三十六簧。”广雅释乐:“竽象笙,三十六管。”御览五八一引通礼义纂:“汉武帝时丘仲作竽笙,三十六管。”
〔二〕笙师疏、御览五八一引易通卦验:“冬至吹黄钟之律,间音以竽。竽长四尺二寸。”郑玄注云:“竽,管类,用竹为之,形参差,象鸟翼,鸟火禽,火数七,冬至之时吹之,冬,水用事,水数六,六七四十二,竽之长,盖取于此也。”
簧
谨按:世本:“女娲作簧。〔一〕”簧,笙中簧也〔二〕。诗云:“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三〕”
〔一〕御览五八一引世本此文同,又引宋均注曰:“女娲,黄帝臣也。”
〔二〕释名释乐器:“笙,生也,其中污空以受簧也。”
〔三〕小雅鹿鸣文。
籥
谨按:周礼:“籥师氏掌教国子吹籥。〔一〕”诗云:“以籥不僭。〔二〕”籥乐之器,竹管,三孔,所以和众声也〔三〕。
〔一〕春官籥师职文。
〔二〕小雅鼓钟文。
〔三〕拾补云:“之字衍。”器案:书钞一一一引“声”作“
音”。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应氏正用此文,乃衍“器”字,非衍“之”字也。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尔雅释乐注并云:“籥如笛,三孔。”
篪〔一〕
谨按: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二〕。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三〕”
〔一〕原注:“、同。”器案:两京本无此三字。程本、郎本“”作“”,胡本、钟本作“篪与池同”,讹。说文作,集韵五支:“或作篪,亦作。”程本、郎本作“”者,尔雅释乐:“大篪谓之沂。”御览五八0引舍人曰:“大篪其声悲沂锵然也。”释文引李、孙云:“篪声悲,沂者悲也。”“”即“沂”字。
〔二〕尔雅释乐释文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长一尺二寸。”广韵五支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也。”御览五八0引世本:“苏成公造篪,吹孔有嘴如酸枣。苏成公,平王时侯也。”后汉书明纪注引世本:“暴辛公作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有八孔。”毛诗序: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仲氏吹篪”,郑笺云:“谓相应和如埙篪,以言宜相亲爱也。世遂以为苏成公作。”宋书乐志一:“篪,世本云:暴新公所造。旧志云:一曰管。史臣案:非也。虽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沂音银,一名翘。小者尺二寸。今有胡篪,出于胡吹,非雅器也。”
〔三〕小雅何人斯文。今本“埙”作“埙”。
箫〔一〕
谨按:尚书:“舜作〔二〕,箫韶九成,凤皇〔三〕来仪。〔四〕”其形参差,像凤之翼〔五〕,十管,长一尺〔六〕。
〔一〕朱锡庚曰:“题间之箫字,当连下文作箫,谨按尚书:舜作为句,其义自明。”按:朱说是,前已明之矣。
〔二〕事始引作“舜作箫”,此不明汉人句读,而以臆为之。
〔三〕“皇”原作“凰”,俗字,今从尚书校改。
〔四〕益稷文,马融注云:“以鸟兽为笋。”器案:尔雅释乐疏、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白帖十八、御览五八一、楚辞九歌补注及集注、续一切经音义三、古今事物考五引此,俱作“舜作箫”,下文或承“其形参差”,或接“以象凤翼”,路史后纪十一注、文献通考引世本:“舜造箫,其形参差,象凤翼,管长二尺。”疑此文原当作“谨按:尚书: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世本:舜作箫。其形参差云云”。
〔五〕说文竹部:“箫,参差,管乐,象凤之翼。”御览五八一引易说郑玄注:“箫亦管,形似鸟翼,鸟,火禽也,火数七,夏时火用事,二七十四,箫之长由此也。”九歌:“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王注:“言若洞箫也。”文选洞箫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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