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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茂与修善,由〔一七〕鸱鸮之
其
,适所以害之者〔一八〕。
〔一〕公羊传僖公八年:“
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
钦、郑世
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周礼内司服职注:“
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汉书翟方
传:“
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传称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
〔二〕此当是汉师
秋遗说。
〔三〕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
位,以速官谤。”
〔四〕后汉书光武纪上注:“传舍,客馆也。传音知恋反。”
〔五〕列读如六朝人弹事列称之列。文选报任少卿书:“终不能自列。”李善注:“说文:列,分解也。”则自我辩解亦谓之列。
〔六〕尚书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
。”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曰:“文王至于日中昃,不遑暇
。”史记周本纪:“文王日中不暇
以待士。”汉书董仲舒传:“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
。”
〔七〕孟
离娄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八〕尚书仲虺之诰:“民坠涂炭。”孔传:“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
〔九〕“问”,元大德本误作“门”,宋本及余本俱作“问”。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
〔一0〕汉书朱博传:“为刺史行
。”师古曰:“行音下更反。”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
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一一〕下条亦有下亭,亭之制详佚文,下亭犹言下县下邑,盖以别于京师、郡、县治之都亭也。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刘昭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后汉书献纪:“建安八年,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李贤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惠栋补注曰:“汉名臣奏张禹奏曰:案今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长史持簿。栋案其时司直,掌督中都官,不属司徒也。”
〔一三〕“损”,胡本误“捐”。
〔一四〕汉书鲍宣传:“宣字
都,渤海
城人也。哀帝初,大司空何武除宣为西曹掾,甚敬重焉,荐宣为谏大夫,迁豫州牧,岁余,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
乘传去法驾,驾一
,舍宿乡亭,为众所非。宣坐免归家。”周寿昌汉书注补正曰:“景纪:中六年五月,特诏车驾衣服宜称,不如法令者,上丞相、御史请之。张敞传:敞无威仪,时罢朝会,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
。终以此不得大位。宣领豫州牧,位甚尊而行
简略,故郭钦以违制劾奏。后汉书谢夷吾传:为钜鹿太守,以行
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有损国令,左转下邳令。盖其制至后汉犹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