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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五〕黄琼,后汉书有传,唯此所言为长乐少府及佐清河王事,本传不载。
〔六〕清河王,见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吴、黄共佐清河王事,盖在刘蒜嗣位时。
〔七〕汉书刑法志:“文书盈于几阁。”盖谓公文书也。说文卩
:“卬,望也。”段玉裁注:“卬与仰义别,仰训举,卬训望,今则仰行而卬废,且多改卬为仰矣。小雅车辖曰:
山卬止。笺云:卬,慕。过秦论: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卬关而攻秦。俗本作叩作仰,皆字误声误耳。”案应氏此文正作卬,段氏失举。
〔八〕济南王,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匡为济南相,盖在刘广嗣位时。
〔九〕黄琼传:“元嘉元年迁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
土事。凡营造城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
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
,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补引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
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一0〕汉书哀纪颜注:“比比,犹言频频也。”
〔一一〕史记晁错传:“时邓公免,起家为九卿。”起家谓自其家中起用也。
〔一二〕汉官仪:“尚书,唐、虞官也。书曰:龙作纳言,朕命惟允。诗曰:惟仲山甫,王之
。宣王以中兴。秦改尚书,汉亦尊此官,典机密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蔡质汉仪:“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
〔一四〕拾补“间”校作“闻”。
本传及后汉纪,琼卒在延熹七年,时年七十九。
谨
:
秋:“大夫
使,闻父母之丧,徐行而不反,君追还之,礼也。〔一〕”匡虽为琼所援举,由郡县功曹〔二〕、州治中〔三〕、兵曹〔四〕位朝廷尚书也,凡所
选,岂得复为君臣者耶〔五〕今匡与琼其是矣,剖符〔六〕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七〕,而顾私恩,傲狠〔八〕自遂,若
车晏驾〔九〕,何以过兹论者不
察,而归之厚〔一0〕,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
〔一一〕举荀慈明有
,〔一二〕太尉邓伯条〔一三〕举訾孟直方正〔一四〕,二公薨,皆制齐衰,世非一〔一五〕。然荀、訾通儒〔一六〕,于义足责。或举者名位斥落,
孙无继,多不亲至,何乃衰乎过与不及〔一七〕,古人同称,吊服之制,斯近之矣。
〔一〕
秋公羊传宣公八年:“大夫以君命
,闻丧,徐行而不反。”注:“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
秋繁
华篇:“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德论丧服篇:“大夫使受命而
,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者,盖重君也。故
秋传曰:大夫以君命
,闻丧徐行不反。”说苑奉使篇:“徐行而不反者,谓
使
闻君亲之丧也。”
〔二〕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御览二六四引韦昭辩释名:“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功曹,郡之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