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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汉书李广传:“李广,陇西成纪人也,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
丹者也。”说与此异,应文本燕策。
〔七〕汉书邹
传:“轲湛七族。”注引应劭曰:“荆轲为燕刺秦始皇,不成而死,其族坐之。沈,没也。”史记邹
传:“荆轲之湛七族。”南齐书崔慧景传载偃上疏,亦云:“轲沉七族。”论衡语增篇:“秦王诛轲九族,复灭其一里。”
〔三〕“闲”,拾补校作“闲”。
案:闲、闲古通,不必改作。
孝文帝〔一〕
〔二〕汉书成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安民立政曰成。”
〔六〕书钞六二引应氏汉官仪:“明帝诏书:昔燕太
丹,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间。”续汉书百官志二注引荀绰百官表注亦引明帝此诏。贾谊新书淮难篇:“此非有白公、
胥之报于广都之中者,即疑有鱄诸、荆轲,起于两
之间。”
〔一一〕汉书汲黯传:“上曰:吾
云云。”师古曰:“云云,犹言如此如此也,史略其辞耳。”案:此文言“其余云云”,亦略上文所言“乌白
,
生角,厨中木象生
足,井上株木
度渎”之辞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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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使”下疑脱“天”字。
〔一〕太史记即太史公记,汉人称司
迁史记之名也,下文王
能铸黄金条亦称太史记。
一三〕成之耳。
谨
:太史记〔一〕:燕太
质〔二〕秦,始皇遇之益不善,丹恐而亡归;归求勇士荆轲、秦武
〔三〕,函樊于期之首〔四〕,贡督亢之地图〔五〕,秦王大悦,礼而见之,变起两楹之间〔六〕,事败而荆轲立死〔七〕。始皇大怒,乃益发兵伐燕,燕王走保辽东,使使斩丹以谢秦〔八〕,燕亦遂灭。丹畏死逃归耳,自为其父所戮,手足圮〔九〕绝,安在其能使〔一0〕雨粟,其余云云乎〔一一〕原其所以有兹语者,丹实好士,无所
也,故闾阎小论〔一二〕饰〔
〔九〕文选东京赋注:“圮,绝也。”
〔四〕史记刺客传:“秦将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太
受而舍之。”
〔三〕史记邹
传集解引应劭曰:“燕太
丹质于秦,始皇遇之无礼,丹亡去,故厚养荆轲,令西刺秦王,
诚
天,白虹为之贯日也。”汉书邹
传注引应劭同。据此,则此文“益”字疑衍,而“与”之当作“质”,更无疑矣。
孝成皇帝〔二〕好诗、书,通览古今,闲〔三〕习朝廷仪礼,尤善汉家法度故事,常见中垒校尉刘向〔四〕,以世俗多传
:孝文皇帝,小〔五〕生于军,及长大有识,不知父所在,日祭于代〔六〕东门外;
帝数梦见一儿祭己,使使至代求之,果得文帝,立为代王。及后征到,后期,不得立,日为再中。及即位为天
,躬自节俭,集上书
以为前殿帷〔七〕,常居明光
听政〔八〕,为皇太薄后持三年服,庐居枕块如礼,至以发大病,知后
不能行三年之丧,更制三十六日服。治天下,致升平〔九〕,断狱三百人〔一0〕,粟升〔一一〕一钱。“有此事不”向对曰〔一二〕:“皆不然。〔一三〕”
〔一二〕汉书艺文志叙小说家曰:“闾里小知者之所及。”又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曰:“周礼:二十五家为闾。阎音檐,门闾外旋下荫者谓之步檐也。”
〔一三〕“饰”原作“饬”,拾补云:“当为饰。”
案:卢校是。本篇后文淮南王安神仙条云:“耻其如此,因饰诈说,后人吠声,遂传行耳。”义与此同,文正作“饰”。庄
外
篇:“饰小说以
县令。”即此文用“饰”字所本,今据改正。
〔二〕“质”原作“与”,拾补校作“留”。
案:当作“质”,草书“”与“”形近而讹,梁武帝书“贞”为“与上人”,“质”与“贞”形亦近,是其旁证。史记燕世家、荆轲传正作“质”,邹
传集解引应劭说亦作“质”,今据改正。
”。案:钟本作“遣”,今据改正。
〔五〕史记刺客传集解:“徐广曰:方城县有督亢亭。骃案: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正义:“督亢坡在幽州范
县东南十里。今固安县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
经涞
注:“孙畅之述画有督亢地图,言:燕太
丹使荆轲齎
秦,秦王杀轲,图亦绝灭。”案孙畅之宋奉朝,有述艺叙略五卷,在隋书经籍志
,御览七五九引孙畅之述画。
〔一〕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谥法:慈惠
民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