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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此文本之,正有“天”字。
〔五〕史记封禅书正义、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荷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论衡道虚篇:“泰山之上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焉。”
〔六〕“者”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七〕“也”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八〕“宗”,拾补校作“长”,刘师培曰:“书钞九十一作为物之始。”案:御览五三六引作“始”。
〔九〕何本“代”误“伐”。
〔一0〕“云”字原脱,拾补据山泽篇补,今从之。
〔一一〕文选蜀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山有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也。”
〔一二〕“遍雨”,何本、胡本、钟本误作“而遍”。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曾不崇朝。”郑笺:“崇,终也;行不终朝,亦喻近。”
〔一三〕白虎通封禅篇:“所以必于泰山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白帖五、初学记五、御览三九引五经通义:“泰山,一名岱宗,言王者受命易姓,报功告成,必于岱宗也。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书钞九0、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所以止封岱、太山者,五岳之长,群神之主,故独封于泰山,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禅梁父者,太山之支属,能配泰山之德也。”案“
触石”以下,又见山泽篇。
〔一四〕“赤”,郎本、程本、意林、史记封禅书正义、续汉书祭祀志上补注、御览五三六引作“尺”,器案:尺、赤古通,古文苑宋玉钓赋:“以出三赤之鱼,于数仞之水中。”王褒僮约:“三丈一树,八赤为行。”汉西岳石阙铭:“高二丈二赤。”北齐平等寺碑:“铜像一躯,高二丈八赤。”水经水注:“广州记称:吴平,滕脩为刺史,脩乡人语脩,虾须长一赤,脩责以为虚,其人乃至东海,取虾须长四赤,速送示脩,脩始服谢。”赤俱尺借字。又续汉志补注引“一丈”作“二丈”。
〔一五〕意林、续汉志补注“克”作“刻”。拾补云:“刻同,此书多作克。”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元封元年三月,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颠。”补注即引风俗通此文为说。
〔一六〕何本“父”作“亲”,臆改。
〔一七〕“民”,通典五四礼十四引作“人”,避唐讳改;程本、钟本、意林作“名”。
〔一八〕“守”,拾补云:“续汉书作海,意林作方。”
〔一九〕通典无“为”字。
〔二0〕拾补云:“续志同,意林作莫不帅服,与韵协,是也。”
〔二一〕通典“夷”作“属”。
〔二二〕御览五三六作“咸贡其职”。
〔二三〕“天”下原有“下”字,拾补云:“衍。”器案:卢说是也,汉书武纪注、续汉志注正无“下”字,今据删正。通典无此句。
〔二四〕通典“民”作“庶”,避唐讳改。
〔二五〕礼记乐记:“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荀子礼论:“
大飨尚玄尊,俎生鱼。”吕氏适音:“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淮南诠言篇:“樽之尚玄酒,俎之先生鱼。”应氏此文本之。
〔二七〕通典“纪”作“改”,注云:“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此杜佑自言所本,不知应氏早已言之,舍风俗通而用晋太康郡国志,亦眛于探原矣。
〔二八〕意林“己”作“功”。白虎通封禅篇:“必于其上何因高告高,顺其类也。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禅梁父之基,广厚也;皆刻石纪号者,着己之功迹,以自效也。”
〔二九〕“印之以玺”,原作“印之玺”,拾补依白虎通改作“封之以印玺”。器按: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
固封玺。春秋传:襄公在楚,武子使季冶问玺书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始避。”白虎通封禅篇:“或曰:
封者,金泥银绳,封之以印玺。”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或曰:封以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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