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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欲有”,原作“有欲”,拾补校作“欲有”。【】器按史记、论衡纪妖篇正作“欲有”,今据乙正。
〔二九〕陈仁锡史铨曰:“晰,明也,谓梦中明见子耳。”顾炎武、徐孚远、钱大昕、俞正燮说同,索隐谓“其名曰子晰”者,非是。论衡“晰”作“游”,亦形近之误。
〔三0〕论衡“曰”下有“日者”二字,史记日本古钞本、三条本,“日者”二字在“病”字下,当据补。
〔三一〕正义谓:“代及智氏也。”器案:据下文,则谓范氏、中行氏也。
〔三二〕“属”上,史记、论衡纪妖篇有“帝”字,当据补。“我”字,元本残缺,今据朱藏元本及余本补。
〔三三〕“说”字,论衡纪妖篇同,史记作“谓”。
〔三四〕“其”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作“且”。
〔三五〕左传襄公十四年:“失则革之。”杜注:“革,更也。”
〔三六〕“奔”下原有“之”字,拾补以为衍文,今据删。
〔三七〕水经汾水注:“浍水又西,至王泽,注于汾水。晋智伯瑶攻赵襄子,襄子奔保晋阳。原过后至,遇三人于此泽,自带以下不见,持竹节与原过曰:为我遗无恤。原过受之于是泽,所谓王泽也。”案:王泽在今山西新绛县西南七里。
〔三八〕“自带以上不可见”,史记、论衡纪妖篇俱作“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水经注作“自带以下不见”,此疑当从水经注改“上”为“下”,或从史记、论衡订补耳。
〔三九〕“原”何本误“言”,又“二”作“三”。朱筠曰:“案节有二,以蔽上下,中藏朱书,不必三也,当从大德本作二。”
〔四0〕原无“曰”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俱有,今据补。
〔四一〕史记、论衡纪妖篇俱重“襄子”二字。
〔四二〕“天使”,原作“大吏”,今据史记校改。史记并重“山”字。水经汾水注:“原过水西阜上有原过祠。怀道协灵,受书天使。”天使为春秋、战国时习言之神道,左传宣公三年:“燕姞梦天使与己兰。”又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己。”皆其证。论衡作“天子”非是。水经汾水注云:“汾水又南与彘水合。水出东北太岳山,禹贡所谓岳阳也,即霍太山矣。”太平寰宇记四三:“霍山一名太岳,在县霍邑东三十里,禹贡曰:壶口、雷首,至于太岳。郑康成注:今河东彘县有霍太山,周礼职方氏冀州镇曰霍山是也。”
〔四三〕“灭”上原有“及”字,拾补校“及”作“反”。拾补识语云:“案此字当去,史记亦作反,皆因下反灭衍也。”案论衡正无“及”字,今据删。
〔四四〕“百邑”原作“三百邑”,史记、论衡俱作“百邑”,下文亦作“百邑”,水经汾水注:“观阜,故百邑也。”作“百邑”是,今据删正。
〔四五〕“属”,当从史记作“噣”。
〔四六〕“脩下而冯上”,史记无“上”字,李笠曰:“冯下,当依风俗通补上字,上句大膺大对举,下句左衽介乘亦对举,此句亦当以脩下与冯上对也。上文龙面而鸟噣,与此句同一例。文选吴都赋:洲渚冯隆。刘注:冯隆,高貌。盖谓伉王下体长而上体高耳。”
〔四七〕“任”,史记作“衽”。方苞曰:“介,甲也。此指武灵王变服习骑射事。左衽,变服也;介乘,谓甲而乘马习骑射。”
〔四八〕“河宗”,原作“河室”,今据史记校改。正义云:“穆天子传云:河宗之子孙则当作“”柏絮。按在龙门河之上流,岚、胜二州之地也。”器案:穆天子传见卷一。尚书尧典:“禋于六宗。”贾逵曰:“六宗,谓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
〔四九〕“”,史记作“貉”,正义曰:“音陌,自河宗、休溷、诸貉,乃戎、狄之地也。”
〔五0〕正义曰:“**伐晋之别邑,谓韩、魏之邑也。”
〔五一〕正义曰:“亦戎国。”
〔五二〕“以”,史记作“引”。
〔五三〕御览**六、事类赋八引汲冢琐语:“智伯既败,将出走,梦火见于西方,乃出奔秦;又梦火见于南方,遂奔楚也。”则智伯又未身死也,姑存之以待质疑。
〔五四〕“知山”,史记作“知氏”。
〔五五〕正义曰:“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过祠,今在霍山侧也。”水经汾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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