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贤氏族言行类稿一引熊克家谱:“鬻熊为文王师,着书一卷,号鬻熊
。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以
男之田,封鬻熊曾孙绎于楚,是为楚
熊绎也。”
〔九〕“怀王”下原无“信任”二字,拾补曰:“怀王下当有信任二字。”今据补。
〔一0〕“简”原作“简”,吴本、程本、汪本作“兰”,钟本作“
简”,今据改。拾补曰:“简讹,案兰与椒,明见离
,不合有异名,今从程本。”徐友兰拾补识语曰:“案简当为简,汉人书艸竹通用,简即兰别字,
公诗传:简,兰也。二见,以今字释古字也。”
案:从间从阑之字古多混,墨
备
篇:“堞
六尺,
广四尺,皆为弩简格。”旧注:“简同阑。”韩非
难三篇:“吾闻庞氏之
不孝。”论衡非韩篇作“龙是”,孔丛
公仪篇作“龙栏氏”。史记
纪:“则使龙且、周兰往击之。”集解:“徐广曰:兰一作简。”后汉书袁术传:“奔其
曲陈简、雷薄于灊山。”三国志魏书袁术传作“陈兰”,俱其证。
〔一一〕程本“罗”作“”,涉上文“汨”字偏旁而误增。
经湘
注:“汨
又西为屈潭即汨罗渊也,屈原怀沙自沉于此,故渊潭以屈为名。盖贾谊、史迁皆尝经此,弭楫江波,投吊书于渊。渊北有屈原庙。”
〔一二〕“王”原作“
”,程本作“王”,今从之。拾补曰:“
王属下句,是。”
〔一三〕汉书武纪注,应劭曰:“张仪为秦昭王相,为衡说以抑诸侯。”
〔一四〕郎本、程本、郑本“到”作“至”。
〔一五〕史记项羽本纪:“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
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
,亡秦必楚也。”集解:“瓒曰:楚人怨秦,虽三
犹足以亡秦也。”索隐:“臣瓒与苏林解同。”张耒宛丘题跋一以此为楚甘公说楚语,盖甘、南音近之误。
案:三
或举地名以实之,失之凿矣。三
自以人言,盖言怨毒之于人
耳。北齐书文宣纪:“天保七年诏曰:三
之民,空张郡目。”亦囿于旧说耳。
燕召公奭,与周同姓〔一〕;武王灭纣,封召公于燕〔二〕;成王时,
据三公,
为二伯,自陕以西,召公主之〔三〕,当农桑之时,重为所烦劳〔四〕不舍乡亭〔五〕,止于棠树之下〔六〕,听讼决狱,百姓各得其所。寿百九十余乃卒〔七〕。后人思其德
〔八〕,
其树而不敢伐,诗甘棠之所作也〔九〕。九世称侯,八世称公,十世称王。到王喜,为秦所灭。燕外迫蛮、貊〔一0〕,内笮齐、晋〔一一〕,崎岖彊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
〔一二〕者**百载,于姬姓独后亡:非盛德之遗烈,岂其然乎
〔一〕梁玉绳史记志疑曰:“谷梁庄三十年传云:燕,周之分
也。白虎通王者不臣章:召公,文王
。论衡气寿篇:召公,周公之兄。书、诗疏及诗、礼乐记释文引皇甫谧曰:文王庶
。书君奭疏及史记集解引谯周曰:周之支族。皇甫之说本白虎通、论衡,然不可信。孔颖达、陆德明并言左传富辰数文昭十六国无燕,则召公必非文王
,斥士安为谬。盖既为周同姓,称分
也,称支族也可。”左暄三余偶笔一曰:“谷梁传曰:燕,周之分
也。分
者,犹曲礼之言支
,大传之言别
也。逸周书作雒解: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祭公解:王曰,我亦维有若文祖、周公,暨列祖召公。此召公为文王
之确证。白虎通曰:
得为父臣者,不遗善之义也。诗云:文、武受命,召公维翰。召公,文王
也。则召公为文王
,汉人已明言之;皇甫谧帝王世纪以为文王庶
,盖本谷梁氏燕,周之分
,故云然,非无据也。司
迁云:召公与周同姓。
史记于毕公亦云与周同姓,亦可谓毕公非文王
哉
案:梁、左说是,汉书古今人表亦云周同姓。分
即别
,古别字作,形与分近而致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