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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由
尚书、礼
尚书、刑
尚书、兵
尚书、工
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郑家军总兵七人组成。
认真思索之后,郑勋睿给内阁定下的名额是七人,单数有利于在重大的事情上面表决,内阁同样设立内阁首辅和内阁次辅,内阁首辅的权力很大,直接对皇上负责,权力大的同时意味着责任重大,凡是经过内阁商议之后的事情,
现了重大的失误,内阁首辅直接承担责任,直接接受
罚。
很多的事情需要
上开始推行,而能否推行这些政策,需要一个
有力的内阁。
都察院左都御史
内阁,为内阁大臣。
内阁大臣在内阁首辅的领导之下
事情,负责各自分
一块的事宜。
不
是吏
还是巡抚,其任命之官员,必须要经过都察院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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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巡抚的权力增大,可直接决定地方上五品以及五品以下官员之任命,报备吏
即可,但地方巡抚必须服从吏
调整
分官员的任命,特殊情况之下,吏
可以决定地方五品及五品以下官员之任命,这就是所谓的空降。
都察院的责任同样重大,他们负责直接对官员的督察,官员
现贪腐和鱼
百姓的行为,都察院必须要查
,必须要不折不扣的
理,而都察院
理之后,问题大的还要移送大理寺或者刑
继续
理。
内阁首辅与内阁次辅由皇上直接指定,但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大理寺丞不得
任内阁首辅与内阁次辅。
郑勋睿决定贯彻落实的很多政策,特别是对官吏的
理办法,看起来与朱元璋的差不多,不过这里面的区别还是
大的,所谓人至清则无察,
至清则无鱼,郑勋睿明白很多的潜规则,更是明白这里面
大的利益所在,特别是随着商贸的发展,想要官员过穷日
事情,这是办不到的事情,若是官员连家人都不能够养活了,人家读书为什么。
为了能够挣到名声,不惜想方设法的弹劾,甚至是无中生有,他们不怕廷杖,不怕怒斥,抓住皇上期盼有着好名声的心理,肆无忌惮。
这就是郑勋睿决定
的整
调整,当然还有不少细节方面的。
最为重要的吏
尚书不
内阁,其直接对皇上负责。
更加关键的是,这些言官不一定知
下面的实际情况,也不一定知
政策推行带来的效果,他们已经陷
到为弹劾而弹劾的怪圈之中。
票拟制度依旧保存,玉玺改由锦衣卫保
,设立领侍卫内大臣一职,统
皇城的一切事宜,其品阶为正二品,与此同时,
内太监不得
预任何的政事,取消秉笔太监和掌印太监,圣旨的起草由领侍卫内大臣来完成,
由皇上审
之后下旨。
四品以上的官员必须经过郑勋睿亲自审
,而审
的依据就是吏
的考
。
内阁与都察院各自不相关,直接对皇上负责,此外大理寺也直接对皇上负责。
所以郑勋睿在决定推行这些政策的同时,第一件事情就是大幅度的增加官员的俸禄,同时将许多应该由官府开销的事情明确下来,特别是府州县的衙门,不少的开销直接由府库拿
来银
,不需要知县个人掏腰包。
郑勋睿不可能清楚了解每一个四品以上官员的实际情况,这就是依赖吏
与都察院了,责任追究制度也就在这
情况之下确立下来,若是吏
推荐的官员,
现了重大的问题,或者说推荐的时候,就存在贪腐以及鱼
百姓之行为,那么郑勋睿就要倒追责任,谁举荐或者考
的,谁就要直接负责任。
用人权力郑勋睿是需要牢牢抓在手中的,用钱方面则可以稍微放松一些。
对官员的评述,不仅仅是吏
的考
,还有都察院平日里的监督,之前言官所有的职能,悉数合并到都察院去,省府州设立的都察院的分支机构,采取一条边的领导
制,也就是地方官府无权
辖,更是无权
涉,分支机构的官员,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必须要调整。
在任命内阁首辅与内阁次辅的事情上面,郑勋睿没有
太多的限制,这方面他还是有私心的,不愿意自己困住自己。
内阁次辅原则上协助内阁首辅
决策,但也有一定的独立
,在重大事情上面,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和原因,可以反对内阁首辅
的决定。
这样的言官还有什么作用。
都察院直接监督内阁所有人员,包括内阁首辅和内阁次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