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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西乡蔷夫 47 武贵立功(3/3)

妖言罪和诽谤罪常常连用。诽谤是诽谤国家朝政;妖言是指过失之语,即因不慎而说错的话,与后世的“诈为鬼神之语”的妖言不同,凡被加上此罪名者,必致极刑。

假托神怪、图谶、祝诅上比妖言更厉害,凡是和它们牵连到一起的,十之就会被上“大逆”的帽,一旦立案,轻则族诛,牵连再广一的话,杀个成千上万人都不是问题。

“杀不辜一家三人”,指的是类似灭门的恶行,杀人一家三

此三罪,皆为“不”。如果确定下来,连三岁小孩儿也知,第三氏定被灭族,而像胡/平这样的第三氏门下宾客,也会难逃一死。他跪在地上,燥,这么冷的天,汗浃背。

他嗫嚅地说:“‘杀不辜一家三人’,第三氏确有此罪,但是不是有妖言、图谶、祝诅上之罪,我不知。”

许仲坐在他的面前,伏下,盯着他,低声地慢慢说:“依律:‘先自告除其罪’。又,‘造意者重惩,从者轻’。你只是第三氏的一个宾客,不是造意首恶,如果肯自告,荀君必能使你脱罪,而如果不肯自告,……,你觉得你还能活过今晚么?”

“造意”就是首犯的意思。两汉的律法调故意和首恶,凡属此类,必从重罚,而若非首恶,在犯下罪行后如果能“先自告”,也就是自首的话,可以“除其罪”。

胡/平先在知“许仲”的名字后,已自知若不好好合,必无活路,又在狱中被武贵吓了个半死,胆气早无,事到如今,他也不再存侥幸之心,不再抱任何幻想了。

在地上楞了半晌,不知不觉想起了荀贞任职亭长、有秩以来的一些作为,孤家之门,折服素,胆气雄足;越境击贼,尽显其雷霆手段。能下这两件大事的,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懦弱的人呢?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受了侮辱不回击、不报复的人呢?

他悲哀地想:“第三氏,你们全看错荀贞了!”

他终於举起了,说:“我说,我说。我自告,我自告。”

——

1,亭舍鬼怪。

“秦汉时期,诸多社会文化现象都笼罩在神秘主义的氛围中。鲁迅先生将这时代特征称之为‘巫风’、‘鬼’,他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愈炽。’

“在考察这些散发着郁神秘气息的现象时,我们注意到,汉代社会传着许多有关亭中鬼怪的故事。据笔者的统计,仅见於《风俗通义》的就有15则,其他如《搜神记》中有7则,《后汉书》中有3则,《汉武故事》中有1则。”

挨着颍川不远的汝南郡当时“就传着一个令人骨悚然的鬼魅杀人故事”,当地人应劭(约153-196)后来在他的书中详细记载了此事:“汝南汝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光和三年是180年,应劭时年二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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