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为判司,
有实权。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
征租赋的县尉,有掌
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唐代的首都长安和陪都洛
设府,长官为牧,一般由亲王遥领,实际主持政务的是尹。后来又增加了一些府,都以府尹主事。其下还有少尹司录参军事等官。唐
宗及武后多居洛
,因此那里的职官建置略同长安。虽然以后诸帝很少再去洛
,但其职官衙署并未撤除,只是空存其名,不
实职。
又有都督府,属于大军区
质,
十州以上的称大都督府。长官大都督一般以亲王遥领,由长史主其事。一般的都督皆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安史之
后,由于地方节度使势力的膨胀,都督府实际上已不存在了,而“都督”也只成了“赠官”。
为了加
对周边少数民族的
理和巩固边防,唐朝还在边疆地区先后设置了六个都护府,有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之分。长官大都护一般由亲王遥领,由副大都护主其事。上都护府长官为都护。作为边疆地区的都督府和都护府还
辖着若
羁縻府州。羁縻是束缚拢络的意思。唐朝为了便于控制边远的少数民族,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作为行政特区,大者称都督府,者称州,以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可以世袭。这些羁縻府州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不向朝廷
纳贡赋,但必须接受边区都督和都护的辖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代的羁縻府州多达856个,比内地的府州还多。唐朝实行的这
少数民族自治的羁縻府州制度有助于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加
中央同边远少数民族的和睦关系,同时对于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
唐朝中后期节度使势力大增,发展成割据一方的地方分裂势力,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
唐玄宗时为了加
边防的军事力量,在沿边设置八个节度使,统辖边地军队,本是军事将领。安史之
爆发后,中原用兵,于是内地也设节度使。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节度使不仅领兵,而且兼任所在州的刺史,兼理民政。后来节度使又都加京官和御史大夫
衔,又兼观察使(原为监察官员,后渐兼理民政,统
一
或数州)营田使度支使等,于是集军政财监察诸权于一
,成为割据一方的藩镇。中唐以后,节度使的辖区也称
,后来全国划成四十余
。这时的
已不是唐初那
单纯的监察区划,而成为实际的行政区划了。这
也称为方镇。所以节度使对所属各官大多是自行任命的,除了设置原有的武职文职官员外,还有一
幕僚班
。节度使把许多重要的职务委派给这些幕僚去担任,于是称他们为差遣官。这些幕职人员未经朝廷任命,有些差遣也非正式职官,无品阶,这就要向朝廷申请,授予他们郎官御史等
衔。
这
办法称为“检校”。检校原为查
察看之意。东晋最早设置检校御史,掌地方监察。至唐初,为暂时*某官的意思;玄宗以后变为加官
质,凡加“检校”之官,皆无实职。
【六】名称变更
门下省以侍中二人为长官,又以门下侍郎二人为副长官,重要的属官还有左散骑常侍二人,左谏议大夫四人,皆掌规讽过失谏谕得失。还有给事中四人,掌审
封驳文书。又有左补阙左拾遗,都是谏讽之官。尚书省以尚书令一人为长官,但此职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职左右仆
为实际长官。尚书省的官署又称尚书都省都堂。左右仆
下有左右丞各一人,主持省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