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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
有
生之,及东方震
有吉兆,则喜在长
长孙;见克而或见凶,则长
长孙不利。
坐端之诀,以我之所坐为中,八位列于八方,占卦决断之。须虚心待应,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应兆,以为占卜事端之应。随其方卦有生克之应者,以定所占之家吉凶也。
用衰旺之诀
。余卦为
,所值外应,克者皆以轻重断之。若夫生
之卦,亦当分辨。土与瓦
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树木柴薪,皆木也。木为
,真
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虽坎之属,生木之类轻也。其余五行克生,并以类而推之。
占卜坐端之诀
克应者,所谓克期应验也。占卜之
,无此诀,则吉凶成败之事不知应于何时。故克应为卦之切要也。然克则最难,有以数而克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论也。以数而刻期,必详其理,如算屋宅之初创,男女之始婚,坟之方葬,
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时加事
之数而起卦。卦成,则于
用互变之中,视全卦之数,以为约定之期,审其事端之迟速而刻之,如屋宅坟墓永久者也。屋宅则以全卦之数刻其期。如屋宅之终应,盖屋宅有朽坏之期也。坟墓亦有损坏,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计成败也。男女之婚,远亦不过数年。年内之事,全卦之数可决,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亦不过卜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
及比和之年月为吉期,克
之年月为不吉之期也。
之占,则金石之质终远,草木之质终不久也。远者,以全卦之数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数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为日期也。如置砚,则全卦之数为岁。计笔墨亦可以全卦为岁计。笔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数可也。此
刻期之占也。如先天观梅与牡丹二
,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则不必决其远日也。如后天老年、少年、
之占,以方卦
卦之数合而计之。老少、
之占,以方卦
卦之数合而计之。老少、
之占,亦只可以日计也。若永远之占,则以日为月,以月为年矣。占者详吉,必又寻常之占事刻期,则于全卦中细观生
之卦为吉,应决期克
之卦为凶。应之期远,则以年,近则以月,又近则以日也。如问求名则乾为
,看卦中有坤、艮,则断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盖乾、兑,金
也。此为吉事生
之应。若问病而乾卦为
,则看卦中有离,又看卦中无坤、艮,及有凶犯,则其
死于已午火日,此克
为凶事之期也。又若问行人,以生
之日为归期,无生
比和之日,则归必迟。若此例者,
难
艮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见吉则少男之喜;若遇克,或见凶,则灾及少男。问产必不育矣。
坤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则主母亲分上或主
人有吉利之喜。坤
见克,或有凶兆,则主老母
人有灾厄。
坎
宜见五金及有吉利之,则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苦见凶,则忧在中男矣。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
有诸吉兆,则尊长老人分上,见吉庆大事。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则主长上老人有忧。
凡
卦宜乘旺,克
之卦宜衰。盖
卦之气,如
木、夏火、秋金、冬
、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气,虽有他卦克之,亦无大害。用互变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
之卦气旺。而
卦气衰是不吉之占。占者有此,若问病必死,问讼必败。若非问讼与病而常占,则防有官病之事。末临其期,在于克
卦气之月日也。若卦
旺而复有生
之卦,吉事之来,可刻期而至矣。若内卦外卦有生
者,
卦虽衰,亦无大害也。内外并也生
,虽
之卦党多,皆是衰卦,终不吉也。故
用之卦,必须详其盛衰也。
占卦
用互变既分,必以内外之卦察其动不动。不动不占,亦不断。其吉凶悔吝,生乎动也。夫
卦为静,互卦为静,用卦变卦则动也,此内卦之动静也。以外卦言之,方应之卦,天地地理之卦,应皆静,若人事之应,
之类,则有动者矣。
本静,人持其
而来,则动矣。若乾
、坤
,皆动者矣。盖
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静者矣。人汲
担
而前,
之动也。又人持石负土而前,土之动也。于外卦之应,观其动静而审其吉凶,动而吉者,应吉之速;动而凶者,应凶之速;不动而应者,吉凶之末见也。此则外卦
用之动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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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若我坐,则事应之迟;我行而事应之速;我立而半迟半速,此皆动静之理也。
占卜克应之诀
至于八端之中,有奇占巧卜者,则在乎人。此引其端为之例也。
离
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应,则中女有喜;若遇克或见凶,则中女有厄矣。
兑为少女,土宜生之,见吉则少女有喜,或有
悦之呈。若问病,如乾卦受克,病在
。坤
见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
、离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兑
齿,于其克者定见其病。
若夫起卦之动静,亦以我之中静而观其动者而占之。如雀之争坠,如
之衰鸣,如枯木之坠,皆
之动者,我以静而占之也。
用动静之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