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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话 是巾帼也是liu氓(2/2)

珍本来也是大家的女儿,落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不得已的一件事情,可是人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施德说话有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汉的气概,和这样半的男人住在一起,佘珍觉得窝火。

珍的丈夫厌倦了佘珍之后,他又重新寻问柳,于舞厅酒肆,佘珍和他争吵,争吵之后,两人还打破过,这时候佘珍才发觉,年少的情,就是一阵风,他们本就没有情。

可是,王家这个少爷,并不打算娶佘珍,他也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打算把佘珍甩了。可是,他没想到他惹的可不是平常的女,一般格温和的女,被玩之后,最多忍声吞气,佘珍自小泼辣,争好胜,岂肯别人辜负了自己?她寻死觅活,一次次去王家大吵大闹,在她的威胁下,她得以成功嫁吴家。

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人,她还有瞧不起

说,王家的产业也不算小,佘了王家后,日过得还是很不错的,不久,她就生了一个儿,成为母亲后,佘珍心就收敛了很多,儿越来越聪明可,她把全心思都用在了这个儿上。

此时的佘珍就如猛虎长了翅膀,依傍着季于卿和银宝师娘这两棵大树,在上海滩耀武扬威,由于她肌肤白材妖娥,很多的黑社会成员,对她是垂涎三尺,可是,又慑于她是季于卿的女儿,一时对佘珍献媚送礼的很多,但是还不敢对她造次。

于是,佘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了摇缸女郎。摇缸女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女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荷官。在旧社会,女人别说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破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女人,才会去摇缸女郎。而且,这个职业的女孩,都要漂亮,嘴会说,还有有一定的震慑力。

绝了父亲,她想嫁王家,王家这个少爷,生得也算是白净,佘珍对他还是很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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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娘家后,佘珍觉得父母已经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父亲佘老九见女儿不争气,早就对佘珍冷了心,母亲也经常骂佘珍不知好歹,不好好去读书,偏偏和混混结婚,这下,什么前途也没了。

珍在家里待不下去,觉得自己也算是阁的姑娘了,不能赖在家里。于是,她离家走,并且希望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

银宝师娘是上海滩有名的女氓,看到佘珍伶俐貌,也很泼辣,就把佘珍收了女儿。佘不得攀上这棵大树,要知,银宝师娘的丈夫,就是青衣帮的大人季于卿。

当吃饭问题摆在前的时候,佘珍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工厂的女工,她觉得太累,不得已,她了施德的丫。施德是上海滩著名的三大骗之一,当年在上海滩,创立了一神功济众,风靡上海滩,由于佘珍嘴很甜,长得也很清丽脱俗,施德不久也就对佘珍动了心,把佘珍收了妾。

珍很失望,她第一次后悔了,这个时候,九岁的儿,得了猩红,竟然夭折了。佘珍痛失,本来就对这桩婚姻失望的她,一不二不休,带着平日攒下的贴己,索离开了吴家。

珍年轻貌,吴释宝虽然垂涎三尺,但是还是不敢来的,毕竟青衣帮不是好惹的,一不小心就会让他脑袋搬家,所以说佘珍目前在吴释宝的赌场摇缸女郎现在属于玩票质,一般不会手,如果不是今天赌场来了个小妖孽,危及到赌场利益,她是绝对不会手的,有些赌客是专门为了看佘珍来的,但是佘珍现在轻易不面,没想到今天一个小竟然惊动了摇缸女王,也算是托尔杰的福。

珍的格很适合这个职业,她利,聪明,能放下架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有一定的“气场”。赌场很需要这样的人才,所以佘珍在里面混得还算是游刃有余,名气渐渐也响亮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得到了“会女王”银宝师娘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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