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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官府不直接对普通百姓的话,所有的税赋徭役之类,都是找里长的。如果这个里里面,有人
动,搬去了别的地方,或者
脆逃了之类,总之各
原因,里长没法完成官府
代的事情,那就要坐牢的,怎么办?
还有最后的赖粮,就很好理解了,官绅喊着天灾人祸,钱粮
不上啊,就赖粮;拖个几年,有官员上奏说百姓多苦,皇恩浩
,应该免去拖欠的粮
。就这么的,把官绅拖欠的粮
也给免了。
比如弘治十七年重申旧制,现任方面官员(布政使等)之家免十丁,知府免八丁,同知以下至知县等官免三丁,八品以下至杂职、省祭、听选等官及监生、举人、生员、吏典之家俱免二丁。
就这么的,由
分优免变成了全免。
里长对上级官府负责,
束所属人
,统计本里人
丁产的消长变化,监督人
生产事宜,调理里内民刑纠纷,
理来说,算是一个不在编的地方官,应该是人人都抢的。
在大明开国之初,官绅的特权
现,并不算是很明显。毕竟粮田要
税,里甲正役也要服;也就均瑶和杂泛能减免一
分而已。
就是官绅的一
分粮田全免,在这
分额度之外的粮田才承担均瑶、杂泛,这个称之为承役之田。
就只能自己填补亏空,要钱要粮,自己垫上;要人则自己
人;
这个里甲之役,其实有
类似后世的保长,或者村长之类的,一般是有钱人当的,贫困
可以免除。这也是为什么大明开国的时候,就连京官都不能免除这个里甲正役的原因。
里甲之役以
计,以邻近的110
为1里,从中推丁多田多的10

充当里长,余100
分10甲,每甲10
,
充当甲首。每年由里长1人率领10甲的甲首应役,称“当年”。
杂役,京官免除,不在京师的官员,就
照官员的品级递减。
但是实际上呢,却是人人畏惧的徭役。这一
,越到后来就越明显。
投献,就是把自己的粮田托名到官绅名下,以此躲避繁重的税收劳役;这其中,还有主动和被动一说。
诡寄,系指官绅族人、姻亲、门生、故旧以及庶民将田土假
伪券,非法隐寄于官
之下,以为“避役之窟”。他们避役了,那这役还是要有人去服的啊,因此就差中
,差小
,差朋
,甚则差无产之
去服役了!
那官绅免去的税赋劳役,不能就凭空消失了,只能由不是官绅的那
分人去承担了!
如果只是偶尔这样的话,那就还好,撑下说不定能撑过去。然而,到了大明中后期的时候,这就是常态。往往是谁当里长,谁就要家破人亡的那
,谁受得了?
对此,官绅当然不愿意了,就经常倒腾这个事情。
三大杂役里面的均徭,是把门
、皂隶、库
、斗级、
夫、膳夫、弓兵、铺兵、防夫、仓夫等经常
的、比较繁重的差役分割
来,
照丁粮(或丁田)多少,另行编佥的一
劳役。
就这,官绅还非常不满意,并且曲解法令。这
事情,上到首辅,下到秀才,都这么
。说应该连均瑶和杂泛都免了。
分,系指采用违法手段将一
划分为若

,用以逃避重役。之所以有这
招,是大明有一段时间规定了,重役承担者所应拥有的田地亩数多寡来划分,同时规定田土无多的细
不予征派。所以官宦
富的粮田最多,他们就开始采用这个
分对策了。
大明朝一共分为三大徭役,分别是里甲、杂泛、均徭。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还有其他不是经常
的劳役,就是杂泛了。
一开始的时候,是从规定的限额想办法,就是扩大这个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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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庄”,即在外县购置田庄。对于官绅来说,寄庄是捞取双重优免的手段。
官绅为了偷税漏税不
税,那是想
了无数的办法。这其中,最为有名的,当属诡寄、
分、寄庄、投献、赖粮这五
方式。
这个只是一
大概的说法,事实上,有关官绅优免这一块,从大明开国之初就开始反复,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为什么?
但到了嘉靖万历年间的时候,改为了
照田产来算了。什么意思呢?
这
在明末时候,特别盛行。就连张居正一力改革之时,他让家里去清查时,都发现了这
情况的存在:本
依制优免粮74石,而诡寄优免者则竟达500石之多。张居正肯定不会同意,但是他家里人会以他的名
这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