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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3/7)

没事情的时候,我喜唱革命歌曲,其实也说不上很喜,只是尼玛喜听。每次我一开,他就颠地坐到我边,撑着脸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顿时就让我觉到了我存在的价值,所以我乐此不疲。他的说法是红歌曲很有味,我倒没觉到。

今天尼玛不在,但养成习惯的我,还是在办公室哼上了一曲,但才开始,就被门外的吵闹声盖下去了。我正纳闷,两个女人就走了来。这两个女人我知,是卡沙村的乃琼和达娃。让人惊奇的是,她们后面还牵着一,白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发现自己没有梦啊。可两个女人搞什么,把吗?就算是要卖,也得先打个招呼啊!不会是标语起作用了吧!

“警察同志……”

乃琼先开了,可能她正在气上,说起话来就像机关枪。我的藏语本来就不是很好,这下完全在云里雾中,后面的话是没听懂。偏偏达娃也不消停,声音更大,语速更快,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清楚。

乃琼和达娃年纪相仿,都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年纪的女人火气最大,两人你来我往,猛,刚才还寂寥的办公室这下闹了。我赶堵在两人中间,将两人分开,示意她们冷静,再冷静。

在我的百般阻拦下,激动的两人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给两人递上了椅,给每人倒了一杯茶,然后侧对着乃琼说

“阿佳,你看能不能把办公室,它在这里不合适。”

“不行,这是证据!”

乃琼不容置疑地拒绝了我。无奈,我瞟了白,然后回过对着两个女人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看,哪个先说说?”

“我说。”

“我说。”

“我说,就我说。”

“先别急,阿佳,你先说。”

看又要吵了起来,我赶忙打断了她们,示意乃琼先说。

乃琼清了清嗓,开始了自我陈述。但由于语言组织能力不好,再加上达娃时不时地上两句,以至于她说了将近半小时,我才听眉目。后来又经过达娃的补充、调,我才搞清楚情况。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达娃家的吃了乃琼家的草,乃琼要找达娃评理,达娃死活不认,两人就吵了起来。最后僵持不下,就想到了派所。

“有事找警察”,她们还真听话。但我却兴不起来,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来一件案,却是一件的小事,这大大打击了我的雄心壮志。我多么希望来一件刺激的案,比如案中案,或者是连环案之类的。但现实是,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吃草,天经地义,这事我得过来吗?可无奈的是,我还必须。要不然,“有事找警察”这块招牌就被我砸了,以后更没人上我们这来了。

我站起,来到白的前面。它的个很大,整个躯几乎占了办公室的四分之一,它懒洋洋地抬起,看了看我,那神,更多的是漠然,显然它对我并不兴趣。

“大,张嘴,张嘴。”

我想活取证,但白也不合,就是不张嘴。这把我急的,我恨不得过去一掌刮它,但碍于它的块,我只得打消了这个念

“大合一,张嘴。”

我叉着手,在白边晃了一圈,接着第二圈……五圈过后,大低下了。它已经懒得看我了,我同它的沟通宣告失败。我从小都缺乏与动沟通的天赋,所以,小时候没少被狗咬。“你是不是想看它的牙齿?”

“嗯。”

达娃仿佛是明白了我的用意,站了起来。她走到白边,手搭在白的背上,嘀嘀咕咕说了句话。白就把嘴张开了,而且张得很大。我愣了愣神,不得不甘拜下风。看来动是能听懂人话的,但关键是你得是它的主人。

我走近白,瞅了瞅白的嘴,发现牙齿上面的确有绿渍,应该就是吃草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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