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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10)

我想,正如我上面说的,我是一七三二年到的尚贝里,开始在土地普查处为国王效忠。我当时已过二十岁,将近二十一岁了。就我这个年岁而言,我的智力比较发达了,但判断力却欠缺些,我非常需要有人教我如何为人处世,因为几年的经验并没能够根治我那浪漫的幻想,而且,尽管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苦难,但我仍旧不很了解世事人情,好像我并未从苦难中得到什么教益似的。

我住在自己家里,也就是说,妈妈家里,但住的不是像在阿讷西那样的一间房间,没有了花园,没有了溪流,没有了景色。妈妈的这幢房子阴暗凄凉,而我那间房间又是整幢屋子中最阴暗、最凄凉的一间。窗外是一堵高墙,窗下是一条死胡同,空气不流通,光线暗淡,地方狭窄,蟋蟀、老鼠猖獗,地板腐烂。这一切使人住着很不舒服。但我住在妈妈家,在妈妈身边,而且常在办公室或是在她房间,所以很少注意我房间的丑陋不堪。我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似乎很奇怪,她为什么在尚贝里故意住这么一所破房子。这正是她聪明的地方,我得说一说。她是带着厌恶的心情去都灵的,非常清楚在最近的变故之后,在宫廷仍动荡不定之时,去都灵不是时候。但是,她个人的事情使她不得不去。她担心被人遗忘,或断了接济。她尤其知道财政总监圣-洛朗伯爵对她不很照顾。后者在尚贝里有一座旧宅,造得很不好,而且地段又很糟糕,所以一直空着。妈妈租下它来,住下了。这样做比跑一趟都灵要有效得多。因此,她的年金一点没少,而且,圣-洛朗伯爵从此便一直是她的一位朋友了。

我觉得她家里的布置差不多同从前一样,而且忠心耿耿的克洛德·阿内始终同她在一起。我记得曾经说过,阿内原是蒙特勒的一个农民,童年时便在汝拉山中采集植物,制作瑞士茶。妈妈因为要配制药物,便雇用了他,认为有一个懂药草的仆人挺合适。阿内非常热衷于此,而妈妈又鼎力相助,以致他竟成了一名真正的植物学家,而且,如果他不是英年早逝的话,他本会在这门科学中有点名气的,正如他作为一个诚实的人已经享有的声誉一样。由于他不苟言笑,甚至很严肃,而我又比他小,所以他对我来说有如一位家庭教师,让我少干了不少的蠢事,因为我觉得他很威严,不敢在他面前忘乎所以。连他的女主人都觉得他威严。她了解他的远见卓识、他的正直以及对她忠贞不贰,她也并没有亏待他。克洛德·阿内毋庸置疑是个少有的人,而且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他那样的人。他慢条斯理、沉着稳重、深思熟虑、谨言慎行、态度冷漠、言辞简洁干脆。他热情似火,虽从不外露,但在体内烧灼着他,使他一生中干下了唯一却是可怕的一件蠢事——服毒自杀。这个悲剧是在我到达后不久发生的。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同他女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因为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的。无疑,如果爱恋、热情和忠贞能够获得如此回报的话,他是应该得到这种回报的,而且这也证明,他受之无愧,他从未得寸进尺。他俩很少争吵,即使争吵,最后也总是和好如初。但是,有一次,争吵的结果很不好:他的女主人在气头上说了一句侮辱他的话,他受不了了。他颓丧绝望,身旁正好有一瓶鸦片酊,他便吞下了,然后在床上静静地躺着,希望永不醒来。幸好,瓦朗夫人自己也烦躁不安,激动不已,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发现药瓶空了,猜到是怎么回事。她赶忙向他奔去,一面大声喊叫。我听见了,便也赶了过去。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恳求我帮忙,费了很大的劲才让阿内把鸦片呕吐出来。目睹这一场面,我挺惊叹,我竟然愚蠢到对她告诉我的他俩的关系没有丝毫觉察。不过,克洛德·阿内非常谨慎,比我眼睛更尖的人也不一定看得出来的。他俩又言归于好了,连我都非常感动,从此以后,我除了对他钦佩之外,又增添了尊敬,可以说是变成了他的学生,但我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得知有人能够比我更亲密无间地与她生活在一起,我是很难过的。我虽然并没想到过自己要得到这个位置,但看到这位置被另外一个人占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一点是很自然的。然而,我非但没有怨恨夺去我这位置的人,反而真正感到自己把对她的爱恋延伸到那人的身上。我把她的幸福置于一切之上,既然她需要有他才能幸福,那我很高兴他也能幸福。就他而言,他完全尊重自己女主人的意愿,真心实意地对待她选择的我这个朋友。他对我并不摆出他的职位使之有权摆出的架子,而是很自然地利用其理智高于我的那种优势。我不敢做任何他似乎不赞成的事,而他只是不赞成那些坏事。因此,我们生活在一种大家都很幸福的和睦之中,而只有死亡才会摧毁这种和睦。这位可爱女人的卓越秉性的证据之一,就是所有爱她的人都彼此相爱。嫉妒,甚至争风吃醋都让位给了她所启迪的高尚情感,我还从未见过她身边的任何人彼此交恶。但愿读者们能稍停片刻,想一想这段赞美,如果能找到也能受此褒扬的另一个女人的话,为了生活的安宁,就去爱她吧,哪怕她是最最下贱的女人。

从我到尚贝里直到我于一七四一年离开去了巴黎,这八九年的一段时期开始了。在这期间,我没多少事可说的,因为我的生活既简单又温馨,而这种安生的生活正是我最为需要的,以便彻底铸就我的性格。因连续不断的纷扰,我的性格一直未能定型。正是在这段宝贵时期,我的繁杂而不系统的教育才稳定下来,使我在日后的风风雨雨中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本色。这种进步,是不知不觉的,是缓慢的,没有什么可资回忆的事情,但却是值得详细叙述的。

一开始,我只是一心忙着干活。办公室的繁忙使我无暇他顾。我仅有的那一点点空闲时间也只是在好妈妈身边度过的,而且,我甚至连读书的时间都没有,所以也想不到去读书。但是,当工作成了一种熟套,无须太动脑筋的时候,我就又不安分了,又渴望读书了,仿佛这种兴味总是越难以满足就越来劲似的,如果没有其他兴趣跑来打扰而有所转移的话,它一定又要像在我师傅家那样,变成一种狂热。

尽管我们的丈量工作无须太高深的算术,但毕竟是需要一些的,所以有时我挺犯难的。为了克服这一难题,我买了一些算术书,认认真真地学,因为我是独自在学。如果要做到十分精确的话,搞算术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些运算极其繁难,有时我看到一些优秀的丈量员在运算过程中也给搞糊涂了。思考与运用相结合,就能思维清晰,就能找到一些简便的算法。创造简便算法能满足自尊心,而其准确性又能开发智力,使人乐意去做那让人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对此十分投入,所以凡是用数字可以解决的问题都难不倒我了。而今,我所熟悉的一切都一天天地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但事隔三十年,这算术知识还有一部分留在脑子里。几天前,我在去达温浦做客时,在主人家里,我看着他的孩子们在做算术,我便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兴趣,演算了最难的题中的一道。我把答数写出来的时候,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在尚贝里的那些幸福时日。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

丈量员们对图形的渲染使我对绘画也产生了兴趣。我买了些颜料,开始画起鲜花和风景来。可惜,我对这门艺术缺乏天分,但乐此不疲。我可以几个月不出门,一心摆弄铅笔和画笔。我对此太上心了,大家只好硬逼我住手。我开始入迷的任何爱好都是如此。爱好越来越强烈,入痴入迷,很快便对世上的其他事都不闻不问,心全用在迷恋的事上。年龄大了,这毛病也没改掉,甚至都未有所减轻。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是个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了,却又迷上了另一种无用的学问。我对它一窍不通,即使那些青年时代投身其中的人,到了我开始研究的这个年龄,也都不得不弃之不干了。

当时可能是研究那门学问的最好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看见阿内采集了许多新植物回来时眼睛里闪着喜悦的光芒,有两三回,我真想跟着他一起去采集。我几乎敢肯定,如果我跟他去过一次,便会爱不释手,我今天也许就成了一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学问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了,而且,我十年来在乡间的生活也就是不停地采集植物,只是说实在的,是漫无目的的,也就没有任何长进。不过,那时候,我对植物学一窍不通,对它可说是挺蔑视,甚至讨厌,只把它看作药剂师的事。妈妈喜欢它,但她也没有对它另有研究,只是寻找有用的植物,用来配药。因此,植物学、化学和解剖学在我脑子里混在一起成了医学,只是成天给我提供些有趣的讽刺话,还不时地给我招来几记耳光。不过,另一种不同的、与之截然相反的爱好在逐渐发展起来,很快便压倒了所有其他的爱好。我指的是音乐。我一定是生来就喜欢音乐,因为我打小就开始喜欢,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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