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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章 选锋、拉练(2/2)

同时,火破固,远较箭矢为,尤其是碗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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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颠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浔这个时代才刚刚十五世纪,火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全面取代冷兵,适应一切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下的匹更加雄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雄健无比的上,甲胄鲜明,鞍鞯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生漆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这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兵,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把戏,只是看汉官兵前,都喜这样,还以为国公您也喜,这个这个……拍拍到了脚上,末将好不惭愧!”

“国公爷说的好!”

夏浔这番话正称哈智的心意,老打了一辈仗,使惯了长矛弓、策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兵,他压儿就看不上,夏浔要把这几千人挪去单独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哈智的实在憨得可,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夏浔失笑:“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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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一扬,一双绿豆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去吗?老荆,就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他娘的!”

再往后是火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直观,但是知这火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所以,这三千火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速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队学习火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临到尽时,哈智:“国公,咱们上就要发了,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一番训示?”

三军匆匆阅罢,哈智立即下令开,大军离开军营,夏浔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晟的一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哈智的队伍汇合。

夏浔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依旧是冷兵。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甚至还要于劣势。

夏浔喟然:“火,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互相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府门,后院儿里便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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