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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海
调,江北三年免除税赋,也不再征收过去的欠缴等,并且现在也不
买百姓粮
。
在以前,多数土地其实只能
一季主粮,所以地主跟佃
也就是分这主产品。就算现在,在江南吴地,一直以来也习惯是夏收麦,秋收稻,夏收的那一季麦
收
全归佃
,但秋收的稻谷则要分成
租。
除此外呢,得防止地主从其它方面压榨佃
,比如让佃
给他们免费
工等等。
挠。就算地主不在家的,
了他们的地,该给的租
要先记在帐上,以后要给他们的。
夏粮不
租,其实也是有传统的。
所以吴地佃
都喜
早季
麦
,不喜
早稻,麦
只算是副产品,跟萝卜油菜一样,不算主产品,故此就算是在江南,他们也喜
一季麦,再
一季
稻,而很少
两季稻。
减租是朱以海提
来的,目的还是如今这
动
情况下,百姓太难生存了。
徐石麒拿
了内阁商议的办法,“内阁
陛下旨意商议
一个减租减息的方案,原则上,在长江以北地区,试行这个办法,
则是夏粮所收,归耕
佃
所有。而秋粮所收,先将所收的两成五给佃
,剩下的七成五再地主与佃农平分,则地主得秋粮总产的三成七五,佃农实得六成二五。”
“长江以北,三年的田赋地丁都要免除,过往的也全都免除不究了,大家能够好好生产,自给自足就已经足够好了,也能为朝廷减轻很大负担。
当然,现在是特殊情况,这个地租也要尽量减轻些,毕竟许多都是难民,不容易。”
在明末,江南地区铁板租是常例,就是固定租额,好的
稻田,田租往往达到一石二斗,不过实际上一般达到一石左右。 [page]
农民地主各再分三成七五,最后地主总得三七五,农民六二五。
一来麦稻
替,时间上比较充裕,二来还是
了早稻就也算是主产品,所以要
租。
而现在内阁认为,江北现在属于特殊情况,因此
发
得是照顾百姓,因此搞分成租,但产量有
有低,所以先得划
两成五收成留给农民,然后再来分。
若是他们有粮
富余,留足
粮后,可以卖给朝廷收购,我们
银
买。”
遇
旱虫灾等,总要歉收减产,所以也会适当的减些租
,一亩收一石是底线。
租的方式,也
分成,而不是铁板租。
所以现在内阁奉旨要搞减租,直接就不
夏季
麦
稻还是什么,直接规定夏季粮不
租地主,只
秋季粮。
“朕看可以修改一下,夏粮仍不分,但秋粮先把两成收益给佃
,然后地主佃
对半分,这样地主得四,农民得六。
目的也是
化粮
的调
,尽量供给百姓,而避免有人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朝廷不予控制,粮价就会天价,甚至明明有粮,但
“虽说是特殊时期,但也还是要尽量公平一些,原来地主佃
分成,往往是五五分,甚至六四分,虽说夏粮普通不分,甚至田地附带的山、土、泽收
不算,但我们制订这些规则的时候,还是要尽量考虑充分的。
我们制订这些政策的
发
,是要在如今这
艰难时局下,保证大家能够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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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江北地区,禁止私人收购粮
,推行公购,百姓可以不卖,但如果要卖粮只能卖给官府,由粮
厅在各地粮站收购,价格也将是以市价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