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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
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
。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
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
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
,原来你并不喜
。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
的神
像是个小孩
。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
。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
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
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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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
,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
底隐约的泪光。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
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
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
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
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用一
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
,玩一玩。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也许喝
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
因为你从来没有
过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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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来就比我小一
,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
,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
丧志。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因为我不知
该怎么面对你。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
。
风再
也比不上你的笑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
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
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
。
那时候我已经知
,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
。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他是真的喝
了,那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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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
喝
了,在ktv抱着两个如
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
唱《鬼迷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