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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大明不公平的对待(4/4)

层次来说,大明本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这里没有汉人,蒙古人等等的区分。

只有大明人和非大明人的两概念。

纳更多优秀的人才,人,这也是朱英要行的一个方式。

区别,不公正的对待,往往会让更多人对于大明更加向往。

用朱元璋的话来说,咱大明的百姓还不过来呢,哪里有时间去这些外族之人。

在官员制度这边敲定之后,朱英便在此,开始商定关于工人工会的事情了。

工人工会,在如今的大明是很有实行的必要。

因为工业的发展的基石,就是工人群

普通的劳工是工人,有技术的工匠,也是工人,甚至是大夫等人,都属于百工的行列。

很多创造,科研的发展,最早哪有什么科学家的存在。

便就是工人在推动。

来说,便就是技术工

这些经常在一线工厂里活的人,往往会蹦几个脑袋灵活者,他们发展更为快捷,便利的施工方式。

有着丰富的实际经验的他们,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便就属于近现代科学家的形。

只是因为读书少,所以不能形成更为系统的理论方式。

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是需要大量的先辈独自摸索。

朱英虽然有着前世的经验,可他并非是什么百科全书,对于很多事情,只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

大的方向清楚,但是小的方向,那就一窍不通了。

只是不如何,先保障工人的利益,至少不会平白受到别人的剥削才是关键。

之后的朱英,便开始微服私访所有的工厂了。

不仅仅是民间的工厂,包括自己群英商会下的厂,也是要走访的。

自从上次刺杀的事情过去后,朱元璋对于大孙的个人武力,就有了一个很是充分的了解。

所以对于大孙的探访也很是放心。

不过自然还是要有随侍卫陪同,便是玄甲卫,也会在朱英的时候,开始行外演练。

这边是有什么情况的时候,只须朱英边的侍卫,向天放上一信号火药,便就立即行动,即刻护卫太孙殿下的安危。

在如今的大明,是严禁火私自民用的,这也是朱英在发展火药司的时候定下的规矩。

但凡有私藏火者,一律严惩不贷,大额罚金,没收火

若有凭借火伤人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以十五年往上劳役,或放,死刑。

不过对于海贸的商人,国在外,享有特殊的优待。

毕竟大明之外,尽皆属于蛮夷之地,为保护大明百姓在外之安危,得通行大明疆域者,可照人数在沿海火药司,租借一定数目的火

这个火的租借,是需要还的,若丢失达三次者,则终取消租借权,这也是为了不让火大规模的失,别人起火生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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