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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现场草拟(2/3)

柯孟朝的意见,非索港地方当局并不反对建立圣堂。但是在这个一二净这个破地方,至少近十五年来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各街区的帮派也没兴趣搞这东西。

如金要重建这城市,各项事务就要有明确的章程。

那两位使者的提议,其实是一番好意,对洛克以及福修士会都是有利的。建立一座圣堂并不容易,需要冈比斯倾斜大量的资源来支持。

乐摆手:“我就是简单说两句?却招来华老板这么一番长篇大论!这是你自己的话吗,听着不太像啊,也是大人教的吧?”

华真行:“是别人教的,也是我自己说的。倒没有人刻意教我说这些?但我经常听老人家吵架,听到过这些。”

布雷希之所以有这个提议,其实就代表他愿意为洛克向冈比斯争取利益。在他看来,洛克的财力雄厚,也能搞定当地势力,建立圣堂的资金以及条件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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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堂?只有黑帮……是新联盟改变了这一切。”

圣堂内的图书馆、神术资料库、神术实验室、神术修炼场所都是标,理论上每座圣堂都应该有一名大神术师坐镇,可实际中很难满足这个条件。

假如真能建立这座圣堂,又有布雷希来主导冈比斯那边的事,布雷希本人也能得到不少好,两都有好!”

刚才谈的是如何建立国民教育系,那么现在要谈的就是宗教事务理了,本以为这个议题还有早,但现在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就必须提上议程。

华真行:“洛克会谢他的,否则怎会送他那么大的纯金徽章?但是他人在新联盟,当然也心向非索港。”

所谓自由原则,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障任何人都有“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以及“不再信奉某位神灵的自由。”

非索港对宗教事务与宗教信仰的理,首先遵循“自由原则”。

草案没有

能不能建立圣堂、怎样的建立圣堂?要非索港的宗教理政策办,而不能先办起来再规定、有了既成事实之后才去补救。

乐又补充了一句:“布雷希倒是能办事,也会办事的。只要洛克沐神恩、心向冈比斯,自能知这样的使者简直太为他着想了。” [page]

非索港当局还没有相关规定,怎么办?为资政委员会的首席顾问,柯孟超现场草拟了一份,然后便可以提讨论,假如讨论通过,很快就可以颁布。

乐不再跟他扯这些?又回归了刚才的话题:“其实圣堂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它还是一个招募与培养神职人员的基地,并在内发掘与培养神术师。

冈比斯想在非索港设立圣堂,便此规定办理。这算是特事特办了,柯孟超很给面也很给力,他拿来纸笔现场书写《非索港宗教事务理草案》,边写边解释。

华真行:“这位使者的确是好意,在一个系内,为洛克争取资源、扩大影响、培养势力。

在自由原则中,“不信奉”的权利才是重。在草案中还规定,如果神灵本尊提申诉,非索港地方当局也会维护公民的这选择权利。

这一条规定真是太有地方特了,因为当地人大多不是无神论者,各族信的东西五八门,有时甚至超想象。

就在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布雷希建立圣堂的提议已经受阻。这次还是柯孟朝在说话,而洛克和连娜并没有发表任何反对意见。

乐:“看来的确如此。”

可是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仅仅靠钱是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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