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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着我的时候,蕹正经历一场生死洗砺昏天黑地的痴恋。那是个温柔可人的江南女子,恬雅,温婉。有很甜的笑和娇柔的哝语,开心的时候会像小鸟一样轻巧地跳。那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女子。
后来,她嫁了,新郎是另一个非常非常不起眼的男子,长相一般,能力一般,品格更一般,唯一不一般的是家世好,有房有车。
蕹,不,那时候,他之于我,还是一个极普通的朋友,严格说来,是连朋友也算不上的,只是老乡。离家千里的那一群人,老乡观念极强,他受别人之托照顾孤身在外求学的我,包括不间断地为我送三个月的饭,一日三餐,无一延误。我不喜欢欠人情,所以后来,即使饭热乎乎地搁在桌上,我也宁愿饿着肚子看它一点点变凉,然后看送饭来的人再将冷饭原封不动地带走,我以为这样他就可以不再送饭来,但事实上,这场送饭之战整整打了三个月零七天。也就是说,他在他的驻地与我的学校之间共往返了582次。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他正历经那场赌进了整个生命的初恋。
后来,我听说了他的故事,伤感动人,而且极浪漫。
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一个至情至性的故事,我常傻傻地听着为他们流泪,我甚至托人去找她请求她不要放弃他。
遗憾的是故事并不至善至美。女主角临门一脚的时候罢演了。
也就是那时候,短短三个月,他赶在女主角披上婚纱之前娶了我。然后,带着我拜会了她的老公参观了她的新房。
他们都是熟识的,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存在。
我只远远地,注视过她的美丽,那一刻如此之近地触及,我很开心。
我一直上学,我一直被呵护。我是个傻傻的女子,却单纯而热烈。
看着他们和谐地在厨房做菜,看着他们安详地评点他当初送给她而今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她家电视正上方的那尊美丽的水晶孔雀,看着他们感慨当初那把他为她千挑万选的吉他……我好快乐,我想起中学时迷恋的琼瑶的主人公们,那些美丽的女子帅气的男子痴着爱着却谅着想着,我觉得他们好浪漫好伟大。
后来,时不时地,她也会打电话让他办点什么小事儿。
每次,他都会带着我。
其实我是不想去的,我自卑,非常非常自卑。
那时候,我刚刚朦胧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傻乎乎的傻孩子,而她是个风情万种地美丽女人。就像车前草之于艳在枝头的玫瑰。我成长的所有过程里,只有人教我如何做个好学生,却从来没有任何人教过我,如何做一个女人。她就像一枚熟透了的桃子蜜质满溢,而我只是刚刚褪花挂果的一枚青涩。
那种自卑一点一点地滋长,一点一点地渗到骨缝里。
很快,春节到了,她来我家拜年。
我推蕹去陪着她,我和两个战友在厨房忙,一桌子的菜上齐了。我擦擦湿漉漉油腻腻的手,很想去照照镜子,理理鬓发,他刚赶出来,忙拉了我,心疼地挟菜。这时候,他已经做了我整整六个月零十三天的蕹了。但凡在,他是从不让我下厨的。他会事先准备一个小板凳,一盘我喜爱的瓜子,就放在厨房门口,他手底下利索地忙着,眼睛却满心欢喜地看我磕瓜子,他会根据瓜子皮的多寡判断我这一天过得顺心与否。其实我是习惯享受他的呵护的。
但,那一刻,蕹把菜挟到我面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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