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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务局的级别高出n市三级,自成立以来,从来不把n市政府放在眼里的,更别说锡乡镇的镇政府了。
矿务局成立于解放初期,当时就很具规模,他们有自己的百货商店、电影院、食堂、招待所,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与周边的乡村少有联系。一般是他们的勘探队把勘探结果汇报,局里决定在某处建一个矿窿或是一家选厂,然后上报有关部门,批下来后他们需要的土地便划给矿务局。矿务局办公的地方,便是整个矿务局的中心,与矿窿、选厂的联接只有一条公路,沿途是锡乡镇农民的山林和土地。现在锡山镇的所在地,就是当时矿务局的地盘,只是已经分不出哪里是矿务局的地盘,哪里是锡乡镇的地盘,完全搅和在一起,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做出这一创举的人的便是凌波的前任,上一任市委书记刘青松。
改革开发初期,他是锡乡镇的镇党委书记。当时因n市争取到私人可以参与一些零散矿的开采权,一些私人便筹集资金开窿。由于大量民工的涌入,带动了锡乡第三产业的发展,刘青松抓住这一时机,鼓励农民在自家分到的田地上建楼建房,以出租的方式租给那些想开饭店或是商店的老板,或者干脆自己当起了老板,锡乡镇迅速繁荣了起来,其财政收入一下子成了n市第一,也大大的扰乱了矿务局的矿区生活。
很多矿务局的职工加入了进来,特别是那些住房正处于街道中心的矿务局职工,他们也纷纷出租自己的房子,宁可去偏远一些的地方租房子来住,有些职工干脆辞职做起了生意,于是,在管理上便出现了扯皮的状态。
首先是怎么区分大矿与零散矿。
实际上,所有的私人矿窿都是冲着大矿去的,私人的矿窿与矿务局的矿窿常常在地下互相打通,如果私人开采到的矿脉不是鸡窝矿的零星矿,那么他们的开采便是一种偷盗行为,矿务局有权制止。可是,这些都是在地下,根本无法证明他采的是不是散矿,只能从每日矿窿的出矿量来进行判断,真正出大矿的矿窿有哪一个窿主会心甘情愿的放弃自己辛辛苦苦投下巨额资金才采到了矿窿?自然是不会配合的了。
二是治安问题。
矿务局有自己的公安处,论级别比n市的公安局还高一级,更不用说锡乡镇的派出所了。由于大量民工的涌入,治安问题更为突出。由谁来管理又出现了扯皮。按惯例,在谁的地盘上出事便由谁来处理,可是,这里根本无法区分哪里是矿务局的地盘哪里是锡乡镇的地盘,出事时要么两方抢着管,要么是两方都不管,使治安问题更是突出。
三是矿务局的商店、食堂都受到了当地饭店、酒楼、超市、市场的冲击,濒临倒闭。
锡乡镇的日益壮大让矿务局的领导颇为恼火,所有的这一切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强盗行为,因国家对大型企业的改制,矿务局也发展成了一个矿业集团,他们开始了报复行为。
当时n市的税收百分之六十来自矿业集团,他们便在这里作文章,首先是把集团的总部迁移。二是把主要的大型选矿厂建在别的城市,这样,n市失去了一大半的税收。
当时国家有规定,像选矿厂的税收可能在开采区上缴也可以在当地上缴,矿业集团便选择在本地上缴,这样,n市政府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一辆辆的矿石被拉到了另一所城市,他们一分税收都收不到。
他们这一手实在是太狠了。因为民营企业再怎么发展,都不可能与矿业集团相比的,n市的税收一下子就掉下了一半。
针对这种情况,当时锡乡镇税务所的所长,也就是如今n市财政局局长周全想出了应对的法子,当时矿务局要往外运矿必须通过长乐镇,而长安镇因紧靠锡乡镇,也有不少的矿资源,当时申请开采零散矿源就是以长乐镇为主申请的,长乐镇的民营选矿厂和矿窿比锡乡镇还多出一倍,为了防止有偷运矿石的现象,n市矿管局在路口设卡,专门打击偷运行为。只不过这个卡不针对矿业集团的车辆。
当矿业集团再一次拒绝在n市上税时,周全带领他的税收人员与矿管局监察大队的人员一起把路口堵住了,他们要求矿业集团的矿车上税,否则不予通行。
周全的要求非常合理,他说,他并不要求矿业集团缴纳选厂的税,他只收这些矿石的税。因矿业集团是采选一条龙,它利税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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