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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据《迅事达》租车公司的负责人云,方大贵只一人,目前在本市并无任何亲属。据说,12年前他曾结过婚,并且生了一个儿。但由于夫妻情不和,婚后2年妻就携带幼离家走了。据说她有一个相好在圳,但地址谁也不知。因此,辨认尸的任务只好由警方来承担。

有待于证明。

将尸运回警局后行尸解剖时发现,死者、鼻、咽、气、支气内可见炭末粘附,这是明显的生前烧死者的特征。因为在火烧时如果机仍在呼,那么的空气中弥漫的烟尘及炭末就会系统。尸检同时发现,死者会咽及上呼现充血、胀、甚至于坏死,这也是生前烧死者的重要征。

目前国际上判断无名成年尸的年龄主要是依据耻骨联合的变化情况。法医在尸检时发现,死者耻骨联合面的中央位开始凹陷,表面糙,结节残痕消失,后缘开始向后扩散,前缘开始隆起。据这些特征,可以推定死者的年龄应该在36―40岁之间。再据其材等特征,与该租车驾驶员方大贵的各项特征都相符合。而且,死者左手中指上的一枚金戒指经其同事确认,确系方大贵所有。但是,在最后确定死者份之前,尚需行dna测定。

李毅然惊奇地发现,被烧毁的那辆红桑塔纳租车的车号尾数是3,难它就是撞伤吴翠云的那辆租车?本来是希望找到傅艺才的尸,没想到却发现了12月6日夜在宁海路与玉溪巷的肇事车辆司机的尸!而明老师的推测,那司机理应是《清玩》玉石店特大盗窃案的罪犯之一。

表的明显烧伤外,死者全上下未发现其它致命外伤。死者血中也未检测任何有毒质及安眠药或是麻醉药,但有一定度的酒成分。

下一个问题就是要确定死者的份。由于死者的面孔已经被完全烧焦,且面也已收缩变形,不可能再据面容来加以识别,只能由其家人行辨认,并依据死者材、年龄等特征以及脑组织的dna测定来确定其份。

综上所述,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死者是生前被烧死、而非死后焚尸。至于其死因,虽未能完全排除谋杀的可能,但据现有各证据综合推测,死者很可能是由于酒后驾车不小心坠下山谷而亡。

法医采集死者心脏血,呈鲜红。经刑侦实验室化验,查度的碳氧血红白存在。此乃由于不完全燃烧的大量一氧化碳被机内,与血中的血红白相结合的缘故。这一也是生前烧死的确证之一。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方大贵的家:本市西市区三元巷147号。警方行了详细检查,从他的床单及枕上提取了一些发及,又从洗手间里的梳上提取了一些发。将这些发与死者脑组织行dna比对,最后终于认定,在车祸中烧死的人就是方大贵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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