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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昨天在案发现场的客厅里,明老师曾站在那儿怔怔地观察着现场的布置,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那捆绑林玉荣的藤椅为什么会摆在客厅的墙角?看上去总觉得不顺。凶犯为什么要把林玉荣绑在那儿?还有,那盆万年青的摆放位置也似乎有儿别扭。从多年的侦查工作中,明老师得了一条经验:任何看起来不自然的现象都可能隐着破案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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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明老师的直觉告诉自己,第一现场肯定不在桃镇!但是,罪犯到底是采用了什么明的手法呢?怎么能够在别杀人而又将现场布置在桃镇呢?除非……

现在,各项调查都已将矛指向了林才与吴逸萍二人。但是,他们二人又有一个最有利的武:既然现场勘查结果表明桃溪畔的17号别墅为第一现场,林玉荣死亡时间又确定为晚上7至8,而他们二人当时正在《大富》修车铺,那么就百分之百地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嫌疑!

这里面肯定有错,并且理应是第一现场的判断有错!但是,地面上的血泊状态又表明那儿的确就是第一现场,因为倘若第一现场在别,将已经凝固了的血再移到别墅客厅里肯定不能形成现在的这个样

这就是今日清晨明老师在床上思考的结果。明老师立即从床上了起来,也顾不得吃早餐,便向大家说了自己的想法。

墅,将自行车停在院内,然后可能是乘租车回到城内。下午4前,当林玉荣到百园小区找林才取钥匙时,他设法把姑母留住或是控制住。到晚上7时左右,林才与吴逸萍二人联手将林玉荣杀害,然后立即驱车前往附近的《大富》汽车修理铺,并在那儿逗留了几十分钟,借此来证明7时至8时他们不可能在桃现。晚上11左右,他们用林玉荣的黑奥迪车将尸运往桃溪畔的17号别墅。由于担心在镇上被人发现,他们由镇外的土路绕行至别墅。在将尸安顿好之后,有意似乎是劫匪翻窗室的假象,企图误导警方。又将车中的指纹抹去,然后两人骑自行车离开。由于镇外的土路泥泞难走,在黑夜里骑自行车几乎不可能,所以他们不得不通过镇主街而回到城里。

大家闻听此言,大吃一惊!这在世界犯罪史上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创举!正如明老师先前所估计的那样,这两个罪犯的智商非同小可!若非明老师非凡的想象力,此案又如何能够破解呢?

然而,这一思路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如果果真如此,则杀人第一现场就应该位于百园小区23号楼的207室,而不是桃溪畔的17号别墅。可是,案发现场的勘查结果表明,桃溪畔17号别墅就是命案第一现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究竟是什么地方了差错呢?

是的,他们的确是把地面移了过来!他们调换了一块地砖,那是一块80厘米见方的大地砖!

猛然,明老师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除非他们能够把地面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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