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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相遇(2/4)

是如此。无论我们在学校的行为多么不合格,我们的成绩总是年级前十名。作为一个学生,只要没有犯原则的错误,就没有人能够惩罚他。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玫瑰宛若初生,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十三四岁的女孩,不是瘦得像个豆芽就是胖得像个桶,林楚君是个例外。她是我们三个人中,个材最正的一个,十四岁时已发育得很好了。不像我,瘦不拉叽的,没,只有一张貌似天使的脸。她唯一的缺就是发太黄,田径队后,剪了发,天天穿着运动服,活动量又大,像个假小似的。我和倪喜红喊她黄

至于我,爸爸不过是个靠一叫锡的金属发财的暴发,基本上没有什么背景。我除了在学习方面有无师自通的天分外,平日里脑反应总是比倪喜红和林楚君要迟钝一些,我不喜思考,天生懒惰。有时和倪喜红、林楚君在一起,遇到我不知不理解的事便会懵懵脑地来一句,“那是什么意思?”她们会开玩笑地骂:“暴发的女儿就是不懂压电。”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尾,嘴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樱桃小嘴,上薄下厚,泽红,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着一小方格的男式鸭帽,睛又黑又亮,嘴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日。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日。

我喜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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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喜红的爸爸那时是一家橡胶厂的厂长,资本家的千金小就是不同,都有红旗牌小汽车接送。

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1994年4月16日,是我们十四岁的生日。

我并不生气,我本来就是暴发的女儿。我爸读到小学四年级就没读书了,因为家里穷。听说爸爸小时候是吃着红薯饭长大的,我却从来没有见他吃过红薯,他说吃那东西吃伤了。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那很容易忘本的人。穷的时候他里只有钱,成了暴发后,他的里只有女人。真他妈的俗!

三个人中,最沉默的是我。一个孩的沉默除了跟格有关之外,应该还有很大一分原因是来自家。爸爸自从有了狐狸以后,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格有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她总说她个大,穿裙像个矮冬瓜。

林楚君就更有来了,她爸是教育局局长,在学校老师见了林楚君还要低哈腰地跟她打招呼,她总是目不斜视,从来不予理睬,骄傲得像只长颈鹿。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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