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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赵大行使(1/2)

晁参领命,上前取过《农》卷,读道:“民为国之根本,食为民之根本。凡国者,皆有义务及责任要让民安生,给民饱食。数百年来,国与民间的取用十分不谐,导致国失民,民失心,如此恶性循环实非正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故将天下百姓之耕田收归国之所有,并废除除田赋以外其他所有税种……”

这一系列的法令都只跟农民有关系,这些贵族们当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从这里起,赵国的百姓从原本的十三种税收突减得只需要缴纳一样田赋。这所谓的田赋就是所谓的人头税,一个未成年人口收百分之二收成的税,一个成年女子收百分之三的收成,一个成年男子收百分之五的收成,花甲以上不收税,但仍旧算人头,所以一个五口之家,两老者,两壮年,一孩童,可以分到每人两亩的田地,但是只需要缴纳五亩田地里面收成的百分之十就可以。这样看起来似乎税收少多了。

但是赵国也就两百多万人口,地域却宽广无比,也就是说有无数的田地,但是这些田地之前都掌握在富农和贵族手中,而一个五口之家最多只有两亩地,税收要占总收成的百分之五十,每亩产两百公斤的话,他们自己拿到的粮食只有两百公斤,政府也只有两百公斤,而且有不少地方税种会克扣不少,如此一来,真正拿到国库的粮食只有一百五十公斤左右。但是新田赋一出,五口之家五亩地生产两千公斤,拿到国库的粮食也会有两百公斤。最重要的是,这五口之家自己拿到的却有一千八百公斤,比之前的两百公斤足足多九倍。

也就是说粮食大大有余,年年有余之后,是否会卖粮食呢?商贸也在并举,原本至死都筹集不到的粮食从百姓手中可以轻松买到,又能促进经济文化的交流,何乐而不为?

《工》卷上明确指出,将赵国所有矿产都收归国有,而如今郭开一死,他旗下的所有矿产自然就被国家接管。并且在武安城建立“大型工业基地”,邯郸城建立统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总之出现在中国变法史上最得民心和最顺应人心的政策都有适当的提及。如此周密谨慎毫不触犯贵族利益的法案绝对是绝唱。

《商》卷本来是说建立国有的贸易机构,不过这里已经被孝成王改成以乌家堡为贸易机构,进行合法从商活动。然后还严厉打击走私。

整整读了一个小时,终于将这三部长篇变法指令读完。晁参读到后面是越来越兴奋,因为那些内容之精彩,前景之美好仿佛就在眼前,一个中原正统的大国即将崛起。

孝成王起身道:“自今日起,废九卿中司廷一职称!另设廷尉,负责天下律法编排与执行,由上大夫晁参担任。原司廷上官远任大理正,中大夫平君任大理平,中大夫赤临为大理监。三职协助廷尉,执行新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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